原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7评分细则所有内容
更正为: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7评分细则如下内容
评审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条 款 | |
报价部分 (60分) | 投标报价 | 60分 | 投标报价最低者为基准价,投标价得分=(基准价/单价之和)×60分其中: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价之和为基准价。 |
技术部分 (30分) | 整体实施方案 | 8分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有明确的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整体方案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服务方案内容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计6分;服务方案内容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质量措施方案 | 8分 | 投标人需提供完整、合理、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措施,对检查标准和检查内容作出详细介绍。质量控制措施简便易行,并可生成详细检查结果记录。评委根据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进行评议,质量措施方案内容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计6分;质量措施内容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服务程序及 工作流程 | 8分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程序及工作流程进行评定,有具体的服务程序、工作流程详细、有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计划的计8分;服务程序、工作流程欠详细、服务内容和计划欠合理的计6分;服务程序、服务工作流程服务内容和计划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不计分。 | |
售后服务 | 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有售后服务承诺;2.售后服务体系完善;3.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到位;4.维护保养措施详细;方案内容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计6分;方案内容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计4分;服务方案内容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一般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商务部分 (10分) | 类似业绩 | 10分 | 供应商提供的2021年6月1日以来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