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横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于2024年6月4日****交易中心****中心开标一室对2024年六横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1 | **** | 米庆铭 | 60日历天 | ****654 | 99.47 |
2 | ******公司 | 王爽 | 60日历天 | ****706 | 99.41 |
3 | ******公司 | 徐国超 | 60日历天 | ****500 | 99.38 |
公示期限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
在第一个信封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内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内安全目标为人员零死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9.2否决投标中9.2.2条1、(1)a款规定,****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否决其投标。
******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填写的姓名为蔡余款,根据招标文件9.2否决投标中9.2.2条1、(5)款规定,****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否决其投标。
在资格审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神龙****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主要负责人未亲笔签名,根据招标文件9.2否决投标中9.2.2条3、(3)款规定, ****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否决其投标。
在第二个信封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市金道****公司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函缺少日期、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说明缺少一行文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市******公司、******公司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说明缺少一行文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公司、贵****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恒****公司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说明中5.1条与招标文件不符(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暂按:3”、第三责任险保险费率暂按: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说明中5.1条与招标文件不符(保险费率暂按:3%),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没有填写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9.2否决投标中9.2.2条2、(1)b款规定,****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否决其投标。
根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第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向******管理委员****交通局投诉,并同时告****服务中心。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770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80-****779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委员****交通局
联系电话:0580-****770 联系人:沈宸宸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80-****996 联系人:刘 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