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聂**本曲河道治理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20:52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15:40 | ||
预算金额 | ¥266.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06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133****06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柳梧新区香格****花园小区3-5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152****0066 | ||
附件: | |||
附件1 | **市聂**本曲河道治理项目比选公告.pdf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聂**本曲河道治理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聂**本曲河道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0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133****06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152****0066
代理机构地址: **市柳梧新区香格****花园小区3-53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聂**本曲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关于**市聂**本曲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聂发改基建【2024】9号 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2.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河道工程1.9km,建筑物工程5座及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3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本工程划分二个标段。
2.4.1**市聂**本曲河道治理工程一标段:
一标段项目金额:****651.52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一标段所含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市聂**境内。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评要求。
2.4.2**市聂**本曲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
二标段项目金额:****348.48 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二标段所含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市聂**境内。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者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牧民施工资质其承包范围包含水利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3.2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近三年无行贿、无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wenshu.****.cn);****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三年任意一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未满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为农牧民施工企业,则需提供财务状况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近三年无重**全、质量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比选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 06日至2024年06月09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时间,节假日不休),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
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或者备案回执单》;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每页加盖鲜章,无线胶装成册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时40分,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5:4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6.3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