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大乐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乐昌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乐园大道23号6号厂房第3层5年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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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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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房屋租赁

交易状态

公告中

标的名称

********工业园乐园大道23号6号厂房第3层5年经营权

标的编号

CQ****0293-03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6 1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1 17:00

拍卖/挂牌开始时间

2024-06-24 09:00

拍卖/挂牌截止时间

2024-06-24 10:00

保证金

20000 元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06-21 17:00

竞价方式

按单价

是否有底价

起拍价

10358 元/月

增价幅度

100 元/月

看样开始时间

2024-06-12 09:00

看样截止时间

2024-06-13 17:00

是否有优先权人

行权时间(分钟)

-

项目委托方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9093

标的概述

**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方必须为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环保准入条件,无污染,非化工,非工业印染类的企业。

B、**条件

1、投资效益: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上规模工作,年产值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创税40万元以上,项目落地经营之日起5年内,若**方用地纳税强度达不到年创税150元/平方米,纳税部分须以差额的33.34%补交给招商方。

2、**方必须在签订《**市招商引资合同书》、《****大朗****科技园工业地产项目租赁厂房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完设备并投产经营。

3、**方必须在签订《**市招商引资合同书》、《****大朗****科技园工业地产项目租赁厂房协议》同时应向委托方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及首月租金。

4、**及租赁物业期间,**方务必积极主动配合招商方做好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并配合招商方尽快成为规上企业(如租赁面积达4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企业投产三年后仍不能实现上规,招商方有权解除《**市招商引资合同书》、《****大朗****科技园工业地产项目租赁厂房协议》)。

出租面积(平方米)

1294.74

出租用途

用于经营制造电子五金类

出租期限(月)

60

价格说明

-

支付方式

-

资产来源

-

使用情况

-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06
招标公告
乐昌市大乐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乐昌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乐园大道23号6号厂房第3层5年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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