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台市任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十七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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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任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十七标段
【发布时间 : 2024-06-06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市任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十七标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市任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十七标段。2.工程地点:**市任泽区**市任泽区骆庄、**城、**庄、天口、辛店5个乡镇。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任行审投资批[2023]109号。4.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其他水利措施(排水渠)及农**网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5月21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5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柒佰壹拾捌万壹仟捌佰肆拾伍元整(¥ ****845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 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柒佰壹拾捌万壹仟捌佰肆拾伍元整(¥ ****845 2. 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 固定单价合同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闫世豪 冀213****45435 市政公用二级。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 通用合同条件;(5) 承包人建议书;(6) 价格清单;(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 2024年 5月 21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 ****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合同签订当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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