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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788599 | 建设单位法人:杨文强 |
李国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开发区香**一街001001号 |
EDTA配套5万吨/年甲醛(折37%)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香**一街001001号 |
经度:119.12343 纬度: 37.01504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01 |
潍环审字〔2022〕B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0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78859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0MA3P3UKR1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1471XL | 竣工时间:2023-06-20 |
2023-1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9 |
2024-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hpyzs/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5万吨甲醛(折37%)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甲醛(折37%)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蒸发、制气、氧化、甲醛吸收、尾气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蒸发、制气、氧化、甲醛吸收、尾气处理 |
甲醛出料泵规格发生变化由H=20m变为H=4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项目2#吸收塔尾气经尾气液封槽处理后引入尾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34排放;2、甲醛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3、1#综合罐区甲醇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4、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液洗涤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处理站排气筒DA006排放;5、危废库1#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6、项目锅炉定期排污水、氧化器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公司)。7、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甲醛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甲醛成品储罐聚合渣、废机油送现有工程危废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废电解银催化剂在投产后做危废鉴别,在鉴别结论明确之前暂按危废管理。废甲醇滤芯、废 SCR脱硝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2#吸收塔尾气经尾气液封槽处理后引入尾气焚烧炉A和焚烧炉C焚烧处理后焚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DA033排放;2、甲醛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通过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3、1#综合罐区甲醇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4、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液洗涤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处理站排气筒DA006排放;5、危废库1#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6、项目锅炉定期排污水、氧化器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公司)。7、废甲醇滤芯、甲醛残液、****处理站污泥、甲醛成品储罐聚合渣、设备维护保养废机油、废SCR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空气滤网、废蒸汽滤网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电解银催化剂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吸收塔尾气经尾气液封槽处理后引入尾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焚烧废气依托现有的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DA033排放,尾气焚烧炉由焚烧炉B变为焚烧炉A和焚烧炉C,3台尾气焚烧炉规格及设计参数均相同,排气筒由“35米高排气筒DA034”变为“40米高排气筒DA033”。甲醛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的处理措施由二级水喷淋变为一级水喷淋,一级水喷淋设施循环交换面积、循环量等设计参数较环评中二级水喷淋设施均增大,废气与吸收液接触面积及停留时间较环评中二级水喷淋设施均增大。甲醛罐区废气排气筒编号由P1变为DA050。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环评中预测量减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醛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为纯银,不具有危险特性,故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时一般先对氧化器进行清洗、吹洗,并且甲醛不易粘附于废催化剂,不会夹带甲醛,故废电解银催化剂为一般固废,不再做危废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处理站、危废库、罐区、甲醛装置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污水管道及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站、危废库、罐区、甲醛装置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污水管道均按要求进行防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 | 0 | 0 | 0 | 0 | 0 | |
179.709 | 1.68 | 325.4412 | 0 | 0 | 181.389 | 1.68 | |
20.759 | 0.0465 | 35.3349 | 0 | 0 | 20.806 | 0.04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7.372 | 0 | 44.098 | 0 | 0 | 17.372 | 0 | / |
40.702 | 1.56 | 99.987 | 0 | 0 | 42.262 | 1.56 | / |
5.868 | 0.623 | 13.877 | 0 | 0 | 6.491 | 0.623 | / |
22.982 | 1.93 | 82.1434 | 0 | 0 | 24.912 | 1.93 | / |
****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潍****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废水处理协议》中要求 | ****处理站****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2900m3/d,目前现有项目废水量在1007.62m3/d (335537.73m3/a)左右,目前运行正常。拟建项目完成后废水排放量为27.934m3/d(9302.09m3/a)。**石化现有项目的废水量为1007.62m3/d,本项目建成后污水站需处理的污水总量为1035.554m3/d,污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要求。 **石化污水处理装置主要处理工艺为“物理化学和生化相结合”法。主要工艺流程为:****各车间废水、****公司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分别汇入污水收集池,混合后经出水泵提升进入集水灌,收集后的废水需要进行石子中和、微电解、碱液调节等处理后,经稀释达标方可进行生化处理,生化处理主要通过厌氧菌池和好氧菌池的微生物处理废水至可控标准。生化处理后的废水经二次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出水暂存池然后进入絮凝沉淀和锰砂过滤,稳定后进入生态池,经生态处理后汇入中水回用池,一部分废水经厂区中水回用,另一部分废水进入潍****公司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废水进口总氰化物未检出,pH值范围为7.8-7.9之间,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91.5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5.52×103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1.45×103mg/L、总有机碳日均最大值为1.45×103mg/L、粪大肠菌群日均最大值为3.25×103MPN/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43.9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92.4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5.23mg/L、氟化物日均最大值为3.54mg/L、硫化物日均最大值为0.39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4.92mg/L、挥发酚日均最大值为0.267mg/L、甲醛日均最大值为0.71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最大值为849μ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最大值为4.06×103mg/L。 ****处理站出口粪大肠菌群、硫化物、挥发酚、甲醛、总氰化物未检出,pH值范围为8.0-8.3之间,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13.5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181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43mg/L、总有机碳日均最大值为45.1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5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69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1.78mg/L、氟化物日均最大值为0.36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41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最大值为490μ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最大值为4.01×103mg/L。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潍****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废水处理协议》中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悬浮物处理效率均值为85.5%、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均值为97%、BOD5处理效率均值为97%、总有机碳处理效率均值为96.5%、粪大肠菌群处理效率均值为100%、氨氮处理效率均值为89%、总氮处理效率均值为24%、总磷处理效率均值为65%、氟化物处理效率均值为90.5%、硫化物处理效率均值99%、石油类处理效率均值为92%、挥发酚处理效率均值为98%、甲醛处理效率均值为96%、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处理效率均值为42.5%、溶解性总固体处理效率均值为1%。 | ||
****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潍****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废水处理协议》中要求 | ****处理站****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2900m3/d,目前现有项目废水量在1007.62m3/d (335537.73m3/a)左右,目前运行正常。拟建项目完成后废水排放量为27.934m3/d(9302.09m3/a)。**石化现有项目的废水量为1007.62m3/d,本项目建成后污水站需处理的污水总量为1035.554m3/d,污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要求。 **石化污水处理装置主要处理工艺为“物理化学和生化相结合”法。主要工艺流程为:****各车间废水、****公司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分别汇入污水收集池,混合后经出水泵提升进入集水灌,收集后的废水需要进行石子中和、微电解、碱液调节等处理后,经稀释达标方可进行生化处理,生化处理主要通过厌氧菌池和好氧菌池的微生物处理废水至可控标准。生化处理后的废水经二次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出水暂存池然后进入絮凝沉淀和锰砂过滤,稳定后进入生态池,经生态处理后汇入中水回用池,一部分废水经厂区中水回用,另一部分废水进入潍****公司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废水进口总氰化物未检出,pH值范围为7.8-7.9之间,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91.5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5.52×103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1.45×103mg/L、总有机碳日均最大值为1.45×103mg/L、粪大肠菌群日均最大值为3.25×103MPN/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43.9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92.4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5.23mg/L、氟化物日均最大值为3.54mg/L、硫化物日均最大值为0.39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4.92mg/L、挥发酚日均最大值为0.267mg/L、甲醛日均最大值为0.71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最大值为849μ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最大值为4.06×103mg/L。 ****处理站出口粪大肠菌群、硫化物、挥发酚、甲醛、总氰化物未检出,pH值范围为8.0-8.3之间,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13.5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181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43mg/L、总有机碳日均最大值为45.1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5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69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1.78mg/L、氟化物日均最大值为0.36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41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最大值为490μ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最大值为4.01×103mg/L。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潍****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废水处理协议》中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悬浮物处理效率均值为85.5%、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均值为97%、BOD5处理效率均值为97%、总有机碳处理效率均值为96.5%、粪大肠菌群处理效率均值为100%、氨氮处理效率均值为89%、总氮处理效率均值为24%、总磷处理效率均值为65%、氟化物处理效率均值为90.5%、硫化物处理效率均值99%、石油类处理效率均值为92%、挥发酚处理效率均值为98%、甲醛处理效率均值为96%、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处理效率均值为42.5%、溶解性总固体处理效率均值为1%。 |
尾气焚烧炉焚烧处理+SCR脱硝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2#吸收塔尾气经尾气液封槽处理后引入尾气焚烧炉A和焚烧炉C焚烧处理后焚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DA03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33尾气焚烧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0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9mg/m3、速率最大值为0.06kg/h,氮氧化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5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7mg/m3、速率最大值为0.15kg/h,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4.37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6.73mg/m3、速率最大值为0.12kg/h,甲醛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41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0.63mg/m3、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氨实测浓度最大值为3.41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5.15mg/m3、速率最大值为0.10kg/h,甲醇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4mg/m3、速率最大值为0.059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29(无量纲)。 | ||
一级水喷淋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 | 甲醛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通过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0排放 | DA050甲醛罐区废气排气筒出口甲醛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66mg/m3、速率最大值为8.3×10-4kg/h,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64mg/m3、速率最大值为1.2×10-3kg/h。 | ||
碱液洗涤塔+生物洗涤塔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液洗涤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处理站排气筒DA006排放 | DA006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氨实测浓度最大值为3.66mg/m3、速率最大值为0.059kg/h,硫化氢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053mg/m3、速率最大值为8.7×10-4kg/h,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79mg/m3、速率最大值为0.045kg/h,苯系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速率最大值为9.9×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63(无量纲)。 | ||
碱喷淋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 | 危废库1#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 | DA039危废库1#排气筒出口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4.3mg/m3、速率最大值为1.6×10-3kg/h。 | ||
尾气焚烧炉焚烧处理+SCR脱硝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2#吸收塔尾气经尾气液封槽处理后引入尾气焚烧炉A和焚烧炉C焚烧处理后焚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DA03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33尾气焚烧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0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9mg/m3、速率最大值为0.06kg/h,氮氧化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5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7mg/m3、速率最大值为0.15kg/h,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4.37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6.73mg/m3、速率最大值为0.12kg/h,甲醛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41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0.63mg/m3、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氨实测浓度最大值为3.41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5.15mg/m3、速率最大值为0.10kg/h,甲醇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mg/m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4mg/m3、速率最大值为0.059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29(无量纲)。 | ||
一级水喷淋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 | 甲醛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通过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0排放 | DA050甲醛罐区废气排气筒出口甲醛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66mg/m3、速率最大值为8.3×10-4kg/h,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64mg/m3、速率最大值为1.2×10-3kg/h。 | ||
碱液洗涤塔+生物洗涤塔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液洗涤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处理站排气筒DA006排放 | DA006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氨实测浓度最大值为3.66mg/m3、速率最大值为0.059kg/h,硫化氢实测浓度最大值为0.053mg/m3、速率最大值为8.7×10-4kg/h,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79mg/m3、速率最大值为0.045kg/h,苯系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速率最大值为9.9×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63(无量纲)。 | ||
碱喷淋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 | 危废库1#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 | DA039危废库1#排气筒出口VOCs实测浓度最大值为4.3mg/m3、速率最大值为1.6×10-3kg/h。 |
减震、隔声、基础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 | ||
减震、隔声、基础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甲醛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甲醛成品储罐聚合渣、废机油送现有工程危废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废电解银催化剂在投产后做危废鉴别,在鉴别结论明确之前暂按危废管理。废甲醇滤芯、废 SCR脱硝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甲醇滤芯、废空气滤网、废蒸汽滤网、废反渗透膜、废电解银催化剂、甲醛残液、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甲醛成品储罐聚合渣、设备维护保养废机油、废SCR脱硝催化剂。其中废空气滤网、废蒸汽滤网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由反渗透膜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电解银催化剂为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甲醇滤芯、甲醛残液、****处理站污泥、甲醛成品储罐聚合渣、设备维护保养废机油、废SCR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在后续运行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措施。厂区内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要求。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在车间、仓库、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由环保治理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 已经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建设事故水池及配套应急管网;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雨水截止阀。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根据专家意见要求,****环境局**分局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为:370703-2023-149-H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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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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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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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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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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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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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