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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1MA29W7B02H | 建设单位法人:颜传宗 |
颜传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玉** |
**省**市玉****科技园区(原浙****公司内) |
****年产100万个汽车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 **省**市玉****科技园区(原浙****公司内) |
经度:121.277858 纬度: 28.104888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8 |
台环建(玉)〔202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1MA29W7B02H001Y |
2022-09-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1021MA29W7B0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3-12-28 |
2023-12-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4-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100万个汽车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个汽车配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下料、红冲、切边、打孔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红冲、切边、打孔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1、排水系统严格采用室内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2、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后纳入玉****公司处理。废气:红冲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雾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②在冲压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地脚配置减震器,并设置减振沟;③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地脚配置减振器。④针对水泵设置减振机座和隔声罩;⑤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⑥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土壤及地下水:做好基础防渗。固废:企业产生的边角料、水喷淋沉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玉****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红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雾废气:使用完毕后盖上柴油桶桶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噪声:企业已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对冲压机等高噪声的设备已做好减震工作,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土壤及地下水:企业已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已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并在柴油桶底部放置托盘防止柴油渗漏。固废:企业产生的边角料、水喷淋沉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设备:8台冲压机、4台电炉、2台下料机、1台台钻、1台穿孔机、1台切割机、1台空压机、1个柴油桶、1台大车床、8台送料机、8个冷却水回收槽、1个水塔。①原料仓库:柴油等原料仓库单独设置,建议设置围堰或单独房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若设置围堰,围堰容积需满足单桶全部泄露收集要求,若单独设置房间,建议设置截流设施及收集池或桶,同时厂区配备相应吸附材料;规范厂区的用电,禁止明火等。②建立环保设施故障应急措施:企业应对各项环保设施可能出现的故障做好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建议企业对环保设施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修,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作。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设备:8台冲压机、4台电炉、2台下料机、1台台钻、1台穿孔机、1台切割机、1台空压机、1个柴油桶、1台大车床、8台送料机、8个冷却水回收槽、2个水塔。未设置单独的柴油原料仓库,柴油定期购买,直接添加至用于维修模具刀头的柴油桶内,柴油桶底部放置托盘。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人员管理培训,规范厂区的用电,禁止明火,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修,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作。 |
水塔较环评增加1台,为冷却辅助设备,红冲采用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增加污染物排放,不增加原辅材料种类及使用量,不影响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柴油消耗量较小,定期购买后直接添加至用于维修模具刀头的柴油桶内,无需设置原料仓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0085 | 0.0089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26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660 | 0 | 0 | 0 | 166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1 | 0.037 | 0 | 0 | 0.02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化粪池 | 玉****公司的设计进水标准(总氮进水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70mg/L),石油类进水标准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的三级标准(20mg/L)) | 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玉****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合玉****公司的进水标准,总氮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的三级标准。 |
水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红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期间,红冲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塔)排气筒DA001出口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弹性衬垫和保护套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对冲压机等高噪声的设备已做好减震工作,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测点两天昼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做好基础防渗。 | 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已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并在柴油桶底部放置托盘防止柴油渗漏。 |
企业产生的边角料、水喷淋沉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企业产生的边角料、水喷淋沉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
①原料仓库:柴油等原料仓库单独设置,建议设置围堰或单独房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若设置围堰,围堰容积需满足单桶全部泄露收集要求,若单独设置房间,建议设置截流设施及收集池或桶,同时厂区配备相应吸附材料;规范厂区的用电,禁止明火等。②建立环保设施故障应急措施:企业应对各项环保设施可能出现的故障做好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建议企业对环保设施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修,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作。 | 柴油消耗量较小,无需设置原料仓库,定期购买,直接添加至用于维修模具刀头的柴油桶内,柴油桶底部放置托盘。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人员管理培训,规范厂区的用电,禁止明火,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修,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作。 |
****园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园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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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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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颗粒物不进行总量替代削减,仅给出总量建议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颗粒物不进行总量替代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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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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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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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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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