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变更)

审批
云南-曲靖-麒麟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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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00MA6Q9D4P6U任诚
桂应峰**省曲****开发区
****开发区**片区环北路以北,**路以东,****收费站旁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变更)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省**市**区 ****开发区**片区环北路以北,**路以东,****收费站旁
经度:103.72351 纬度: 25.54845****开发区
2022-09-15
曲开环审〔2022〕22号****
2023-10-30161212
27650****
****0300MA6Q9D4P6U****
****0100MA6PAB11XP**蓝硕****公司
915********14280152022-12-05
2024-03-112024-04-09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list/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及0.696336万吨硝酸钠的生产能力年产1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及0.696336万吨硝酸钠的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以铁、硝酸、蔗糖、磷酸二氢铵等为原料,反应生成硝酸铁(中间产物)、硝酸锂、磷酸铁锂(产品)、硝酸钠,并以蔗糖及甲醇为碳源,在磷酸铁锂表面形成包碳,改善产品性能。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分为:硝酸铁溶液的制备、硝酸锂溶液的制备、前驱体制备、烧结工段、中和液(硝酸钠)处理。本项目以铁、硝酸、蔗糖、磷酸二氢铵等为原料,反应生成硝酸铁(中间产物)、硝酸锂、磷酸铁锂(产品)、硝酸钠,并以蔗糖及甲醇为碳源,在磷酸铁锂表面形成包碳,改善产品性能。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分为:硝酸铁溶液的制备、硝酸锂溶液的制备、前驱体制备、烧结工段、中和液(硝酸钠)处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1、硝酸铁制备、硝酸锂制备、1#配料车间和2#配料车间发料及静置过程产生的NO2,废气引至酸回收系统“冷凝回收硝酸+三级加压酸吸收”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三级碱吸收+SCR脱硝处理)处理达标后由40m高排气筒(DA001~DA002)外排。 2、项目配料车间发料完成后出料-翻转-破碎-静置前环节产生的NO2,经“集气罩+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前驱体车间楼顶40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外排。静置间出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3~004翻转破碎排气筒排放。 3、一烧**料仓、辊压机料仓、给料仓均设置了引风机,前驱体物料进入各料仓时产生的扬尘经仓顶滤筒除尘后与辊压造粒废气合并通过DA005~006排气筒排放。 4、一烧辊道窑外线(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等工序)均设置了负压引风装置,将颗粒物引至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7~010一烧中央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5、一次烧结工序采用电进行加热,一烧废气中主要物质除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外,还有物料中释放的氮氧化物,氮氧化物在一烧高温下全部释放, 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燃烧法(处理效率≥95%)燃烧处理后生成水汽及CO2,废气燃烧后由管道引至一烧车间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11~DA018)排放。 6、机械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19~026机械磨排气筒排放。一烧后~二烧前的中间仓、负压收料仓经仓顶滤筒除尘后引至机械磨排气筒排放。 7、项目一烧后的物料通过负压引风实现前驱体的气力输送,辊压造粒机设置了集气罩及风机,将产生的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二烧**料仓、辊压机料仓、给料仓均设置了引风机,前驱体物料进入各料仓时产生的扬尘经仓顶滤筒除尘后与辊压造粒废气合并通过DA027~028排气筒排放。 8、二烧辊道窑外线(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等工序)均设置了负压引风装置,将颗粒物引至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DA029~DA032二烧中央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9、二烧废气中主要物质为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燃烧法(处理效率≥95%)燃烧处理后生成水汽及CO2,通过排气筒DA033~DA036排放。 10、气流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配套的气流磨排气筒DA037~038排放。 11、项目锅炉烟气通过DA039锅炉烟气排气筒排放。 12、配料车间发料工段设置出料隔间,出料隔间设置为密闭并采取引风管负压收集;出料隔间出料口至提升间通道设置为密闭通道;配料车间破碎翻转环节设置密闭翻转间,翻转间采取引风管负压收集。烧结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少量会通过车间门窗外排。 废水:(1)生产废水 根据分质分类处理原则,本项目生产废水分四个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进行处理。项目拟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70m3/d****处理站,一套600m3/d的硝酸锂蒸发冷凝水处理系统;一套300m3/d的硝酸钠蒸发冷凝水系统,一套700m3/d浓盐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工艺为:①硝酸锂制备、硝酸钠蒸发冷凝废水分别采用“冷却—超滤系统—二级反渗透(+电渗析)—氧化-回用”和“冷却—超滤系统—二级反渗透—氧化(回用)/多效蒸发(冷却)-回用”处理,②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及实验废水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多效蒸发→回用”处理,①、②处理后的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③一烧车间烧结废水建议采取芬顿氧化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浓盐水处理系统;浓盐水处理系统建议采用“废水→调节池→絮凝→混凝沉淀→多级浓缩,浓缩后的清液进行超滤+反渗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浓缩后产生的超浓水采用多效蒸发进行处理”,该工艺同时配备有A/O生化反应池,当废水中含有较高浓度的COD、氨氮及总氮时,以便于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设置一个生产废水总排放口(DW002),水质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电子专用材料)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标后,****处理厂。 (2)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初期雨水收集处置措施 项目厂区内已按规范设计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建有1个39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东南侧),初期雨水收集后分批次泵送至浓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初期雨水收集满后,关闭切换阀门,后期清洁雨水****园区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1)除物料泵、部分风机、冷却塔等露天布置外,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车间(前驱体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仓库、办公楼、倒班宿舍等进行隔声;冷却塔等与厂界保持有一定距离; (2)高噪声设备各类风机、磨机、粉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等安装了弹性支撑础减少振动; (3)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大部分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利用厂房、辅助设备房等构筑物墙体进行隔声;鼓风机、空压机等设置独立设备用房,墙体采取吸音处理,门和窗户设置为隔声门和隔声窗; (4)物料采用气流输送产生的气流性噪声,在进口、出口安装了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 固废:(1)硝酸铁溶液过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过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2)硝酸锂溶液制备过程会产生板框压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3)硝酸锂制备过程中,需定期更换渗透膜,更换的废膜组件为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间内暂存,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4)前驱体翻料、破碎、静置间出料、翻料环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与前驱体混合返回破碎。 (5)项目烧结车间料仓、破碎、装钵、出料、混料、气流磨、包装等环节产生的收尘灰返回烧结工段。 (6)一次烧结车间除铁工序的杂质外售综合利用。 (7)硝酸钠溶液过滤过程会产生过滤渣外售综合利用。 (8****处理站运行过程会产生污泥依据属性鉴别结果,属于二类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9)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 (10)纯水制备过程中,需定期更换滤料及渗透膜,废滤料及废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 (11)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2)项目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3)项目在线监测废液内含化学试剂,属危险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在危废暂存间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4)SCR脱硝系统需定期更换催化剂,属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15)发料间冷凝沉降污酸属于危险废物,压滤后及时回用于硝酸锂制备,不外排。 环境风险:(1)原辅料储存安全防范措施 ①项目原辅料的储存保管应做到:防火防爆;通风、降温;挡光照雨淋;自控报警。储存管理应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项目原辅料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根据各物料理化特性,选择相应材质容器采取不同保护措施,加强进出料贮运管理,在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贮存量;将原辅料按要求单独存储,悬挂禁烟禁火警示标志。 ②原辅料贮存库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安装通风设备,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③原辅料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④储罐设置在线液位监测仪表和事故应急柜,并配制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及时检测、处理风险物质泄漏。 ⑤设置专门原辅料仓库和负责人,妥善保管原辅料。原辅料分类、分区存放。原辅料严格领用制度,领料、配料过程须一人以上监督,用不完的立即退回仓库并作登记。 ⑥储存、使用原辅料的,应根据原辅料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⑦原辅料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罐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原辅料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原辅料应当定期检查。原辅料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原辅料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⑧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设置围堰,避免物料发生泄漏,同时设置围堤及安全警示标志。 ⑨同时环评要求:严格控制化学危险品储存限量,同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总局〔2012〕103 号文)要求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 (2)原料运输安全防范措施 ①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并采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运输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等法规的要求。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②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危险品的运输单位,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线路,并制定危险品泄漏的应急措施。当车辆通过市区、城镇时,******部门申请通行证、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得随便停车。 ③运输车辆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有效证明文件。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危险品名称、数量、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须有专门单位人员负责押运。 (3)固废处置措施 ①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固体废物。 ②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③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④处置危险废物和废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危险废物****中心前的临时贮存设施及贮存容器应符合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应远离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防腐、防雨和防流失措施。 (4)反应罐、贮槽防范措施 为防止反应罐、贮槽等破裂导致物料外泄,环评要求:在装置区反应罐及贮槽等周围设收集沟,收集沟采用防渗防腐材料,同时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可能泄漏的物料,并用泵送回生产装置。 (5)储罐区等防渗措施 本项目的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做重点防渗措施,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6)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本项目潜在风险较高的风险源是各种易发生泄漏的装置设备、可燃易燃物质、电力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等国家有关规定,在设计、设备选材、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应加强管理,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应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7)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措施 事故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事故池与消防水收集池并设,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收集至事故水池后,分时分批泵入浓盐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8)防泄漏措施 ①设计中所选用的管线、管件、垫片及阀门的材料保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耐腐蚀性及使用期限,管线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试压等技术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防止因选材强度不达标或安装不规范造成跑冒滴漏; ②设备选用有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保证设备的加工质量,防止因设备焊接质量或密封形式选取错误而导致跑冒滴漏; ③生产装置区内所有高位槽、接收槽均设置液位计,便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观察液位情况,防止液体满溢,同时在设计高位槽及接收槽容积时充分考虑投料量,确保在满负荷生产时容积也能满足投料量的需要,从本质上避免高位槽及接收槽满溢; ④储罐设置液位与进料泵形成联锁,高液位时报警,超过高液位时直接停泵切断进料,防止因物料过量装卸造成储罐满溢; ⑤生产单元选用屏蔽泵进行物料输送,避免选用普通离心泵在轴封处发生泄漏。废气:1、硝酸铁制备、硝酸锂制备、1#配料车间和2#配料车间发料及静置过程产生的NO2废气引至酸回收系统“冷凝回收硝酸+四级加压酸吸收”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SCR脱硝处理)处理达标后由40m高排气筒外排。 2、项目配料车间发料完成后出料-翻转-破碎-静置前环节产生的NO2,经“集气罩+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前驱体车间楼顶40m高的排气筒外排。静置间出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翻转破碎排气筒排放。 3、一烧**料仓、辊压机料仓、给料仓均设置了引风机,前驱体物料进入各料仓时产生的扬尘经仓顶滤筒除尘后引入中央除尘处理后经中央除尘排气筒排放。 4、一烧辊道窑外线(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等工序)均设置了负压引风装置,将颗粒物引至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一烧中央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5、一次烧结工序采用电进行加热,一烧废气中主要物质除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外,还有物料中释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燃烧法燃烧处理后由管道引至烧结车间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6、机械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机械磨排气筒排放。一烧后~二烧前的中间仓、负压收料仓经仓顶滤筒除尘后引入中央除尘处理后经中央除尘排气筒排放。 7、项目一烧后的物料通过负压引风实现前驱体的气力输送,辊压造粒机设置了集气罩及风机,将产生的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二烧**料仓、辊压机料仓、给料仓均设置了引风机,引入中央除尘处理后经中央除尘排气筒排放。 8、二烧辊道窑外线(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等工序)均设置了负压引风装置,将颗粒物引至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二烧中央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9、二烧废气中主要物质为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燃烧法燃烧处理后引至烧结车间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10、气流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配套的气流磨排气筒排放。 11、项目锅炉烟气通过锅炉烟气排气筒排放。 12、配料车间发料工段设置出料隔间,出料隔间设置为密闭并采取引风管负压收集;出料隔间出料口至提升间通道设置为密闭通道;配料车间破碎翻转环节设置密闭翻转间,翻转间采取引风管负压收集。烧结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少量会通过车间门窗外排。 废水:(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五个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进行处理。项目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70m3/d****处理站,一套600m3/d的硝酸锂蒸发冷凝水处理系统;一套300m3/d的硝酸钠蒸发冷凝水系统,一套700m3/d锅炉循环废水处理系统,一套15m3/d窑炉废水处理系统。 根据监测结果,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电子专用材料)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标。达标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生活污水 根据验收监测,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初期雨水收集处置措施 项目厂区内已按规范设计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建有1个39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东南侧),初期雨水收集后分批次泵送至锅炉循环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初期雨水收集满后,关闭切换阀门,后期清洁雨水****园区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1)项目运行中除物料泵、部分风机、冷却塔等露天布置外,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厂区平面布局合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2)高噪声设备、各类风机、磨机、粉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等均进行了减震措施; (3)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大部分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利用厂房、辅助设备房等构筑物墙体进行隔声;鼓风机、空压机等设置独立设备用房,墙体采取吸音处理,门和窗户设置为隔声门和隔声窗; (4)物料采用气流输送产生的气流性噪声,在进口、出口安装了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 固废:(1)硝酸铁溶液过滤过程产生的过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2)硝酸锂溶液制备过程产生板框压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3)硝酸锂制备过程中,需定期更换渗透膜,更换的废膜组件为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间内暂存,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4)前驱体翻料、破碎、静置间出料、翻料环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与前驱体混合返回破碎。 (5)项目烧结车间料仓、破碎、装钵、出料、混料、气流磨、包装等环节产生的收尘灰返回烧结工段。 (6)一次烧结车间除铁工序的杂质外售综合利用。 (7)硝酸钠溶液过滤过程产生过滤渣外售综合利用。 (8****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污泥依据属性鉴别结果,属于二类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9)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 (10)纯水制备过程中,需定期更换滤料及渗透膜,废滤料及废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 (11)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2)项目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3)项目在线监测废液内含化学试剂,属危险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在危废暂存间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4)SCR脱硝系统需定期更换催化剂,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15)发料间冷凝沉降污酸属于危险废物,压滤后及时回用于硝酸锂制备,不外排。 环境风险:(1)原辅料储存安全防范措施 ①项目原辅料的储存保管做到:防火防爆;通风、降温;挡光照雨淋;自控报警。储存管理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项目原辅料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不易受潮,储存中根据各物料理化特性,选择相应材质容器,物料进出库有相应的记录,在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贮存量;原辅料按要求单独存储,悬挂禁烟禁火警示标志。 ②原辅料贮存库消防用电设备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符合安全要求,设置了必要的通风设备、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③原辅料入库时,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化学危险品入库后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④储罐设置在线液位监测仪表和事故应急柜,并配制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及时检测、处理风险物质泄漏。 ⑤设置专门原辅料仓库和负责人,妥善保管原辅料。原辅料分类、分区存放。原辅料严格领用制度,领料、配料过程严格监管、监督,用不完的立即退回仓库并作登记。 ⑥储存、使用原辅料的,根据原辅料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⑦原辅料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罐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原辅料出入库,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原辅料应当定期检查。原辅料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有明显标志。对原辅料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当定期检测。 ⑧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设置围堰,避免物料发生泄漏,同时设置围堤及安全警示标志。 ⑨厂区严格控制化学危险品储存限量,同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总局〔2012〕103 号文)要求进行安全隐患自查,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原料运输安全防范措施 ①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并采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运输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等法规的要求。互为禁忌的物料采用不同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严格采取防火措施。 ②厂区危险品的运输符合相关要求,运输前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危险品的运输单位,事先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线路,并制定危险品泄漏的应急措施。当车辆通过市区、城镇时,******部门申请通行证、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得随便停车。 ③运输车辆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有效证明文件。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危险品名称、数量、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须有专门单位人员负责押运。 (3)固废处置措施 ①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固体废物。 ②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③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④处置危险废物和废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危险废物****中心前的临时贮存设施及贮存容器符合GB 18597相关要求。 (4)反应罐、贮槽防范措施 在装置区反应罐及贮槽等周围设了收集沟,收集沟采用防渗防腐材料,同时设置了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可能泄漏的物料,收集后用泵送回生产装置。 (5)防渗措施 因防渗措施为地下隐蔽工程,无法直观体现,验收根据业主提供的材料及防渗施工承诺,建设过程中已按要求进行防渗。 (6)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本项目潜在风险较高的风险源是各种易发生泄漏的装置设备、可燃易燃物质、电力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企业已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等国家有关规定,在设计、设备选材、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应加强管理,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在生产过程中有对设备的维护、检修的计划,能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运行中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能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后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7)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措施 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事故池。事故池与消防水收集池并设,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收集至事故水池后,分时分批泵入锅炉循环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8)防泄漏措施 ①建设中所选用的管线、管件、垫片及阀门的材料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耐腐蚀性及使用期限,管线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试压等技术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 ②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均为有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设备的加工质量有保障; ③生产装置区内所有高位槽、接收槽均设置液位计,便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观察液位情况,能有效防止液体满溢,高位槽及接收槽容积能够满足满负荷生产时容积; ④储罐设置液位与进料泵形成联锁,高液位时报警,超过高液位时直接停泵切断进料,能有效防止因物料过量装卸造成储罐满溢; ⑤生产单元选用符合要求的泵进行物料输送,能有效避免泵在轴封处发生泄漏。
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因为污染治理设施的优化及升级,发生了部分变动:(1)项目尾气处理系统由环评阶段的三级加压酸吸收+三级碱吸收+SCR变更为四级加压酸吸收+一级水洗+SCR。项目SCR脱硝设施废气脱硝实际采用的是天然气燃烧器进行废气加热,加热尾气与脱硝设施的尾气一同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加热使用天然气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且全厂污染物总量未超出总量控制要求。 (2****处理站****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1套及新增有组织排气筒1根。 (3)烧结车间一次烧结、二次烧结辊道窑废气排气筒数量从原环评的12根合并为2根,但污染物治理设施工艺仍为“燃烧炉+碱液喷淋洗涤”,废气处理效果较环评阶段未降低。 (4)烧结车间1一烧前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外线输送等环节排气筒由2根合并为1根,污染治理设施仍为“布袋除尘器”;烧结车间2一烧前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外线输送等环节排气筒由2根合并为1根,污染治理设施仍为“布袋除尘器”;烧结车间1气流磨排气筒由1根变更为5根,烧结车间2气流磨排气筒由1根变更为5根,污染治理设施仍为“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效果较环评阶段未降低。 (5)烧结车间进料仓、辊压机料仓、给料仓、中间料仓等环节排气筒由4根变更为6根,且该部分新增6套中央除尘器(属于无组织变为有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实际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该项目主要污染物 NOx、VOCs、SO2、颗粒物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核定为140.13吨/年、57.024 吨/年、4.49 吨/年、23.32吨/年,其他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控制。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应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与申领工作;按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执行报告、台账记录、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该项目的性质、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若发生变动时,须依法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重新报我局审批。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项目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项目已已发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要求落实了执行报告、台账记录、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项目本次为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项目的性质、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 项目目前已取得建设及运行相关的行政许可。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甲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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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39 4.49 0 0 0.39 0.39 /
0 102.72 140.13 0 0 102.72 102.72 /
0 20.13 23.32 0 0 20.13 20.13 /
0 13.28 57.024 0 0 13.28 13.28 /
0 39.13 158.4 0 0 39.13 39.1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污水处理站 项目生产废水中冷凝废液、设备和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 初期雨水、浓盐水等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电子专用材料)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 根据分质分类处理原则,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五个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进行处理。项目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90m3/d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一套600m3/d的硝酸锂蒸发冷凝水处理系统;一套300m3/d的硝酸钠蒸发冷凝水系统(碱液吸收塔应急开启时产生的碱吸收液进入硝酸钠生产线,产生的冷凝水进入该处理系统),一套700m3/d锅炉循环废水处理系统;一套15m3/d的炉窑废水处理系统。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浓盐水处理系统的进口、出口;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的出口;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亚硝气尾气处理系统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1、硝酸铁制备、硝酸锂制备、1#配料车间和2#配料车间发料及静置过程产生的NO2废气引至酸回收系统“冷凝回收硝酸+四级加压酸吸收”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SCR脱硝处理)处理达标后由40m高排气筒外排。 1#尾气处理系统排气筒进出口;2#尾气处理系统排气筒进出口;
配料车间翻转、破碎、静置间出料环节废气治理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项目配料车间发料完成后出料-翻转-破碎-静置前环节产生的NO2,经“集气罩+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前驱体车间楼顶40m高的排气筒外排。静置间出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翻转破碎排气筒排放。 配料车间1翻转、破碎、静置间出料环节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配料车间2翻转、破碎、静置间出料环节废气治理设施出口;
烧结车间颗粒物治理设施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一烧**料仓、辊压机料仓、给料仓均设置了引风机,前驱体物料进入各料仓时产生的扬尘经仓顶滤筒除尘后引入中央除尘处理后经中央除尘排气筒排放。一烧辊道窑外线(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等工序)均设置了负压引风装置,将颗粒物引至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一烧中央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机械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机械磨排气筒排放。一烧后~二烧前的中间仓、负压收料仓经仓顶滤筒除尘后引入中央除尘处理后经中央除尘排气筒排放。项目一烧后的物料通过负压引风实现前驱体的气力输送,辊压造粒机设置了集气罩及风机,将产生的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二烧**料仓、辊压机料仓、给料仓均设置了引风机,引入中央除尘处理后经中央除尘排气筒排放。二烧辊道窑外线(给料装钵、摇匀打孔、翻钵等工序)均设置了负压引风装置,将颗粒物引至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二烧中央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气流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配套的气流磨排气筒排放。 烧结车间一烧前辊压造粒、一烧外线排气筒;烧结车间机械磨排气筒;烧结车间二烧外线及包装工序排气筒;二烧辊压造粒、二烧外线及包装工序排气筒;气流磨排气筒;烧结车间料仓中央除尘器排气筒;
烧结尾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烧结工序采用电进行加热,废气中主要物质除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外,还有物料中释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甲醇及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燃烧法燃烧处理后由管道引至烧结车间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烧结尾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
锅炉尾气治理设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项目锅炉烟气通过锅炉烟气排气筒排放。 锅炉尾气排气筒出口。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废气处理设施(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出口。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1)除物料泵、部分风机、冷却塔等露天布置外,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车间(前驱体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仓库、办公楼、倒班宿舍等进行隔声;冷却塔等与厂界保持有一定距离; (2)高噪声设备各类风机、磨机、粉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等安装了弹性支撑础减少振动; (3)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大部分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利用厂房、辅助设备房等构筑物墙体进行隔声;鼓风机、空压机等设置独立设备用房,墙体采取吸音处理,门和窗户设置为隔声门和隔声窗; (4)物料采用气流输送产生的气流性噪声,在进口、出口安装了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 厂界外1m处设置噪声监测点8个。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厂区采用分区防渗,其中危废间、污水站、罐区、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纯水站、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 厂区实际采用分区防渗,其中危废间、污水站、罐区、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纯水站、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一个约752.7m2的危固废库,其中376.35m2为一般固废间,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废,其中376.35m2为危废暂存间,用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委托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实际在项目**建设一个约752.7m2的危固废库,其中250.9m2为一般固废间,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废,其中501.8m2为危废暂存间,用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委托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厂区东**、初期雨水收集池旁设置一座事故水池,容积为3500m3。厂区采用分区防渗,其中危废间、污水站、罐区、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纯水站、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储罐区设置围堰。 实际在厂区东**、初期雨水收集池旁设置一座事故水池,容积为3500m3。厂区实际采用分区防渗,其中危废间、污水站、罐区、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纯水站、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储罐区设置围堰。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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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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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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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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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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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该项目主要污染物 NOx、VOCs、SO2、颗粒物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核定为140.13吨/年、57.024 吨/年、4.49 吨/年、23.32吨/年,其他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控制。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应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与申领工作;按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执行报告、台账记录、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该项目的性质、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若发生变动时,须依法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重新报我局审批。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项目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项目已已发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要求落实了执行报告、台账记录、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项目本次为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项目的性质、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 项目目前已取得建设及运行相关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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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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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