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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4〕62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洲)建设项目海底电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省气象局:
《****气象局关于报送****(**洲)建设项目海底电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气函〔2024〕1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洲)建设项目海底电缆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有利于稳定保障博贺国家****基地(**洲)顺利建设使用,是推进海洋强国气象保障服务建设、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博贺海洋气象观测站至**洲岛(直线距离6.5km)、**海上气象观测平台至**洲岛(直线距离1.5km)两段海底电缆,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和设备的采购安装等。
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由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其中申请中央增发国债资金2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00万元。
四、项目由你局自行组织建设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
六、请按照本批复,并结合我委委托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按有关规定报我委审批。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