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非机动车棚(膜结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示范区非机动车棚(膜结构)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58.889170万元,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进场之日起5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之日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59.740583万元,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进场之日起5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之日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58.490323万元,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进场之日起5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之日为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孙梦薇二级建造师 陕261****43853;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涛一级建造师 陕161********00727;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俊二级建造师 陕261****5135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3523。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om/)、《招采通平台》(https://zct.****.cn/)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岗。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8号秦风阁A座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94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座7层703室
联系人:彭宏飞
电话:029-****3523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