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许可/备案事项 | 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 | ||
演出名称 | 俄罗斯明星芭蕾舞团2024巡演 《天鹅湖》 | ||
举办单位 | 中科艺投国际文化****公司 | ||
证号 | 京演(机构)〔2014〕2066号 | ||
演员人数 | 51(人) | ||
入境停留日期 | 2024-07-13至2024-10-10共90天 | ||
是否属于或含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 是 | ||
本地演出日期 | 2024-07-14 | ||
演出场所 | **省**市**区花城街**北路78号101室**铭晟****公司 | 演出场次 | 2(场) |
****
2024-05-30
备注:
1.请于演出举办日期前持此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在申请单位、演出人员及内容“三不变”的情况下,需增加演出地(场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场次)的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部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相关合格证明。
4.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应及时到外事部门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5.请你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指引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随时动态调整演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