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康寿街43号406房房产出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区机场路康寿街43号406房房产出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7 16:33:44

**市**区机场路康寿街43号406房

房产出售公告

一、出售方

****(以下简称“出售方”)

二、出售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区机场路康寿街43号406房

项目编号:****

坐落:**市**区机场路康寿街43号406房

房屋权证:粤(2023)**市不动产权第****1682号

权利人:****

证载建筑面积:61.8164㎡ 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使用权性质:划拨。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是否租赁:是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否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否

简介:****车站约2.8公里,****车站约6公里。整栋建筑地上6层,地上建筑物主要用途为住宅,本次出售标的位于第4层406房,朝向:南向,2房1厅1厨1卫1阳台。标的资产现状:出租,租期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资产的现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出售底价及报价方式

1.标的房产出售底价:1,409,414.00 元。

2.意向买受方的报价不得低于标的房产出售底价。若所报价格低于标的房产出售底价,则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正式买受方的确定方法:

①若承租人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则:

a.所有有效报价中,若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的,则其将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

b.报价最高者非承租人的,则报价最高者将被视为候选买受方:

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及要求提交《关于优先购买权的复函》(范本见附件1),则承租人将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对本项目的最高报价即为标的房产转让成交价格。

若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则候选买受方将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对本项目的最高报价即为标的房产转让成交价格。若此情形下仍有2个(含)以上候选买受方的,则以竞价保证金缴纳时间最早者为正式买受方。

②若承租人未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则对本项目报价最高者将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若有2个(含)以上意向买受方报价相同且均为最高报价的,则其中竞价保证金缴纳最早者将被推荐为正式买受方。

③如报价人数少于两人的,也可正常开标。

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不少于 90 个日历日。

5.确定正式买受方后,出售方将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范本见附件2)。

四、合格买受方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续存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买受人。

(二)对于买受方为法人组织的,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被列入南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加。

(四)用于支付本项目款项的资金来源合法。

【特别提示】:买受方须承诺已自行了解并知****政府相关购房政策规定,并已****政府相关购房政策要求。****政府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标的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买受方自行承担。

五、竞价保证金

1.为了保证出售方免遭因意向买受方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本出售项目设置竞价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银行转账(汇款),按下列开户行、****银行转账(汇款)。出售方不接受现金、支票、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提交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款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机场路支行

账号:201********0002

3.意向买受****银行转账(汇款)后,应将相应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至出售方。

4.对于未成交的意向买受方,竞价保证金将在确定正式买受人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于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的意向买受方,竞价保证金将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买受方支付交易保证金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买受方在出售公告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意向买受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存在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伪造的。

(3)意向买受方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后,未按本出售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4)意向买受方在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后,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贷款审批等因素)拒签《资产交易合同》的。

六、购房款支付方式

1.在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后,正式买受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售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前,正式买受方应向出售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作为正式买受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保证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为转让标的成交价格的20%。在转让标的完成实物交割后,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相应金额房款。

3. 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正式买受方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房款(金额为转让标的成交价格的80%)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售方指定收款账户。

出售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机场路支行

账号:201********0002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意向买受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价书(范本格式见附件3,自然人签名并按食指手印,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竞价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明文件

1.买受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签名并按食指手印)。

2.买受方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a.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非法人代表的,需加盖公章);

d.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报价时间及要求

1.报价时间:2024年 6月11日至2024年7月9日止(工作日8:30-12:00及14:00-17:30)。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7时30分。

2.若本次公开出售信息公告发布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调整至相应周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7时30分前。信息公告**期限不超过2024年8月13日。

3.请意向买受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本公告第七点)密封后,在封口处注明“报价文件”字样送交到出售方。

九、报价文件送交地点

**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2911室(地铁站**公园站B出口)。

联系人:胡先生 138****6088

监督人:刘先生 020-****3880

十、交易费用的承担

1.本标的房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资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3.出售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十一、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售方按标的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房屋的结构、现有布局及建筑质量、消防状况、装修装饰状况等)出售,并承诺出售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房屋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后,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意向买受方一经递交报价文件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其对前述标的房屋的全部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标的房屋目前对外出租,租期至2025年6月30日。

4.标的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特别提示】:出售方根据既有档案等资料对标的房屋现状进行了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买受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买受方了解标的房屋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买受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房屋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标的房屋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资产转让中如涉及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产生的税费由出售方承担,****政府****管理部门核实为准。

2.若报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数据,或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后拒绝履行承诺,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在被确定为正式买受方后,正式买受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售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房款支付至出售方指定收款账户。

4.意向买受方在递交报价文件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瑕疵以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参与竞投,且自愿承担除因出售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5.交易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买受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提出终止交易,否则应按《资产交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且出售方有权将资产重新出售。相关的经济责任和风险由买受方承担。

6.买卖双方同意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前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售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附件:1.关于优先购买权的征询函及复函(范本)

2.资产交易合同(范本)

3.报价书(范本)

****

2024 年6月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07
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康寿街43号406房房产出售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