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金岭生态食品产业园杉城食品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补充通知(三) |
****园区金岭生态食品产业园杉城食品标准厂房建设(二期)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由我****工业园区金岭生态食品产业园杉城食品标准厂房建设(二期)(招标编号:****)招标有关事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
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下: 附件3: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园区金岭生态食品产业园杉城食品标准厂房建设(二期)与招标清单、招****工业园区金岭生态食品产业园杉城食品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为同一项目。 四、本补充通知(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三)均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cn/gz/)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遗漏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6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