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工作站)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0MB****616W | 建设单位法人:唐成 |
唐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县铁干里克镇 |
第****供热中心及供暖管网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 三十四团 |
经度:87.68622 纬度: 40.6373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16 |
师市环审〔2021〕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4-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400 |
340 | 运营单位名称:********工作站) |
****0200MB****61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006MA78H0W388 | 验收监测单位:**广宇****公司 |
****2801MA78HJNQ0F | 竣工时间:2022-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3CQvsd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改扩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600m,购置21MW锅炉一台,改建供热管网26000m,**1座10.5MW片区换热站,建筑面积180m,检查井53座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改扩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600m,购置21MW锅炉一台,改建供热管网26000m,**1座10.5MW片区换热站,建筑面积180m,检查井53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锅炉房热力系统由锅炉、循环水泵、补水泵、除污器等组成,采用间接供热方式。锅炉房产生的一次网高温热水由一次管网送至水-水换热站,在水-水换热站内通过换热设备高温热水将换热站低温水加热,一次管网高温水加热二次热源后回水进入锅炉房,而换热站经间接加热的热水经二次管网送至用户供热,回水进换热站。 (2)正常运行时系统回水从外网进入本装置的除污器,经除污后流进集水器,通过集水器分配到系统循环泵的进口由泵打到锅筒前部的进水集箱进入锅筒,通过锅筒底部的下降管,进入水冷壁的下集箱(分为前、后、左、右四个),由水冷壁的下集箱进入水冷壁管,在炉膛部分进行自然循环,经加热后,进入水冷壁的上集箱,****中心线处进入锅筒,锅筒内由隔板将前后部隔开,并留有水循环通道,热水由锅筒顶部经集水管及热水引出管引出锅筒,进入旗式受热面下集箱,经布置在烟**的旗式受热面进一步加热后,由通道后壁上集箱通过出水集箱进入系统分水器后分配到各外网系统输出热水。锅炉房输出的一次热水— 12 —为 150℃,回水温度为 90℃,温差 60℃,工作压力 1.6Mpa,工程采用间接联的供热系统。利用一次网高温水(150~90℃)经换热站把二次网用户的水加热至 95℃后,送至各个用户,回水温度 70℃,温差 25℃,工作压力 1.0MPa。 (3)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SNCR 脱硝工艺,烟气中污染物达标后50m高烟囱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锅炉房热力系统由锅炉、循环水泵、补水泵、除污器等组成,采用间接供热方式。锅炉房产生的一次网高温热水由一次管网送至水-水换热站,在水-水换热站内通过换热设备高温热水将换热站低温水加热,一次管网高温水加热二次热源后回水进入锅炉房,而换热站经间接加热的热水经二次管网送至用户供热,回水进换热站。 (2)正常运行时系统回水从外网进入本装置的除污器,经除污后流进集水器,通过集水器分配到系统循环泵的进口由泵打到锅筒前部的进水集箱进入锅筒,通过锅筒底部的下降管,进入水冷壁的下集箱(分为前、后、左、右四个),由水冷壁的下集箱进入水冷壁管,在炉膛部分进行自然循环,经加热后,进入水冷壁的上集箱,****中心线处进入锅筒,锅筒内由隔板将前后部隔开,并留有水循环通道,热水由锅筒顶部经集水管及热水引出管引出锅筒,进入旗式受热面下集箱,经布置在烟**的旗式受热面进一步加热后,由通道后壁上集箱通过出水集箱进入系统分水器后分配到各外网系统输出热水。锅炉房输出的一次热水— 12 —为 150℃,回水温度为 90℃,温差 60℃,工作压力 1.6Mpa,工程采用间接联的供热系统。利用一次网高温水(150~90℃)经换热站把二次网用户的水加热至 95℃后,送至各个用户,回水温度 70℃,温差 25℃,工作压力 1.0MPa。 (3)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SNCR 脱硝工艺,烟气中污染物达标后50m高烟囱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尾气排放达标车辆,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场地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运营期烟气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后,NO、SO、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烟气经不低于45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项目煤棚、渣场依托原有设施,全面做好地面硬化和防风抑尘等措施,地面硬化处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监控点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生产废水用于混凝土养护用水,地面酒水抑尘等。运营期锅炉水处理反冲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城镇下水管网;锅炉污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除尘、脱硫废水经厂区循环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湿法脱硫,不外排;尿素配比罐区及管道区域防渗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弃渣、土方用于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脱硫石膏、炉渣和除尘灰,软化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收集装置,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内容。生活垃圾在垃圾桶内暂存,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润滑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因本项目为锅炉燃烧供热项目,生产废水以含盐废水为主,水质中不含重金属类及有毒化合物,生产废水主要来自锅炉排水和软化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水和反冲洗水部分利用于洒水降尘,其余部分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因此,项目工艺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管网,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和 SO2,项目采用气箱脉冲除尘器及双碱法脱硫塔、尿素SNCR法脱硝,锅炉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SO2、NOx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 50mg/m3;SO2 300mg/m3;NOx300mg/m3)要求。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锅炉炉渣、脉冲式除尘器收集的灰渣、脱硫塔产生的亚硫酸钙、硫酸钙(脱硫石膏)和职工的生活垃圾。脱硫塔产生的亚硫酸钙、硫酸钙,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灰渣定期清理,外售建材、水泥制品企业综合利用,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供货方处理、3-4年更换一次;生活垃圾在项目区设置垃圾箱进行集中收集,****填埋场填埋处理根据现场勘查及企业提供材料。根据现场核查项目无废石英砂、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及其包装物产生。 (1)生活垃圾: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炉渣和脱**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营运期产生量约为1106.9t/a。定点存放后外售处置。 (3)除尘器收集粉尘:项目除尘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袋式除尘器年收集粉尘量为110.78t/a,收集的粉尘外售处置。 (4)废离子交换树脂现状尚未更换,待更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置。 4、噪声 项目区噪声主要来自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供热锅炉房噪声:锅炉房的锅炉引风机、鼓风机、循环水泵、补水泵和运输设备等噪声源,经有效防治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限值,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厂区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
烟囱高度发生变动,环评设计锅炉烟气通过45m高烟囱排放,实际通过50m高烟囱排放 锅炉排水和反冲洗水环评设计全部循环利用,根据现场调查,锅炉排水和反冲洗水部分利用于洒水降尘,其余部分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锅炉排水和反冲洗水属于清净下水,可以直接进入下水管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严格落实施工期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要求在堆土区边界设临时拦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加强管理,制定防止危险物质进入环境及进入环境后的控制、消减、监测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以减少事故环境风险影响。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根据验收核查,项目施工期结束后无遗留的环境问题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厂区内已存放应急物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0.2 | 0 | 0 | 0 | 20.2 | 20.2 | / |
0 | 16.46 | 16.864 | 0 | 0 | 16.46 | 16.46 | / |
0 | 3.24 | 0 | 0 | 0 | 3.24 | 3.24 | / |
0 | 0 | 0 | 0 | 1 | -1 | -1 | / |
SNCR脱硝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 | SNCR脱硝 | 102mg/m3 | ||
双碱法脱硫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 | 双碱法脱硫 | 114mg/m3 |
设备基础隔声、减振 | 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设备基础隔声、减振 | 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1~46dB(A),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60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50dB(A) |
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弃渣、土方用于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脱硫石膏、炉渣和除尘灰,软化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收集装置,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内容。生活垃圾在垃圾桶内暂存,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润滑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脱硫石膏、炉渣全部外售周边建材、水泥制品企业,根据调查,项目现状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根据现场核查,项目无废石英砂活性炭产生 |
严格落实施工期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要求在堆土区边界设临时拦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验收期间根据验收核查,项目施工期结束后无遗留的环境问题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加强管理,制定防止危险物质进入环境及进入环境后的控制、消减、监测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以减少事故环境风险影响。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厂区内已存放应急物资。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