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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市政办法【2018】113号)要求,现将**市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共对**市海西调蓄带尾水回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州西洱河**段治理工程、**市洱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市西洱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等4****交易中心的项目进行现场监督,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其中**市洱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市西洱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等2个项目因投标单位超过50家,根据《**省公共**交易隔夜评标场所建设标准及运行服务规范》(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704号)的要求,此2个项****服务区隔夜评标场所进行了隔夜评标,我局均对此2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督。
一是在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未发现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违反纪律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招标投标活动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等问题;未发现干扰职能部门监管、检查、取证等行为的情况存在。二是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投标。未发现不按照审批、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监管的现象;未发现监督部门不履行监督职能、监督不到位、处理有关投诉不及时等问题;未发现公共**交易机构变相设置审批、备案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不依法依规设置进场交易条件的违规行为的情况。三是招标人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投标。按规定将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予以公示。未发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未发现履行报批程序不严格或擅自改变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的问题;未发现违规直接指定承建单位的问题;未发现依法招标****交易中心交易而不进入的问题;未发现采取量身定做等违规形式编制招标公告、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四是未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中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含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未发现通过恶意低价中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未发现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行为;未发现伪造、出借、涂改、转让资质的行为。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结**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的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行业部门、住建、政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招标投标的新政策及规定,更好地做好服务及监督工作。三是依法对2024年下****交易中心需要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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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