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示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受****委托,对**市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示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市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示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6月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
3.6.2其他团队人员配备要求
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必须配置市政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1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现变更为
3.6.2其他团队人员配备要求
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注原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同步变更,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新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含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为准。
三、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
联 系 人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7、0371-****682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优胜南路2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155****6439、155****3439
邮 编450000
电子邮件****@126.com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