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审批
陕西-咸阳-秦都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1

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路8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仁喜
联系人 刘强 联系电话 181****7528
项目投资(万元) 968 环保投资(万元) 96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1-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在高新一厂三期、高新二厂厂房顶分别建设两套沸石转轮废气处理设施。 建设规模:将高新一厂及三期、高新二厂的混胶房、调粘罐区、冷排等区域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输送至沸石转轮设备中,经过吸附过滤后的废气通过**的两根3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沸石转轮脱附后的废气通过管道送至已原有的焚烧炉进行高温裂解,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原有的7根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通过管道将高新一厂及三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后采取沸石转轮设备过滤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脱附后的废气采取管道送至4台原有焚烧炉进行高温裂解措施后通过4根3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高新二厂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采取沸石转轮过滤吸措施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脱附后的废气采采取管道送至3台原有焚烧炉进行高温裂解措施后通过2根30米和1根40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固废 环保措施:
该设备需要定期更换过滤网,将更换后的滤网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承诺:**** 陈仁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仁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