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苑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昌平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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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天通苑东一区8号楼101的2F、9号楼3F-4F
公示时间:2024-06-11至2024-06-17
受理时间:2024-05-30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院区内9号楼3F单人病房和ICU病房、4F闲置库房以及8号楼101的2F针灸室进行改造,将其由单人病房改造为多人病房或由库房改造为病房,共增加85张床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医院运营期产生****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各自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废气处理装置、2#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汇总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医院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医疗废水先经现有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再****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水厂处理。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废气处理装置风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进风口消声器、风机隔离罩等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收**全处置,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委托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严均均
联系电话:136****6228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中宇****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4MACXWMWY5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