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0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03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03标段)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壹佰壹拾捌万零叁佰捌拾柒元零肆分(****387.04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县**大道国投大厦2楼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64-****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街道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壹佰万零叁仟肆佰肆拾柒元零贰分(****447.02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许可爱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3035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成宝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区史河街道环境改造提升增加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家居广场1幢401-416室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壹佰万零叁仟肆佰肆拾柒元零贰分(****447.02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苏浩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121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汪诚诚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区****停车场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六****商贸城E-N-3号、E-N-4号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壹佰万零叁仟肆佰柒拾伍元叁角陆分(****475.3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9699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凌斌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2023年孙岗乡棠店村、高庄村、荷棚社区、孙岗村四个村篮球场场地提升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市**区香樟大道与中至信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64-****51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地址:****花园路88****中心一楼西边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0564-****916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 地址:****花园路88****中心一楼西边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0564-****916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