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城南片区纬五路二期(南岳路—经三路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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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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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南片区纬五路二期(**路—经三路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30 11:26

项目名称

**市城南片区纬五路二期(**路—经三路段)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建设单位

潜****管理中心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6-****567

最高限价

****5183.12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招标部联系人:程淑芬 联系方式:153****399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9日9时00分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

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县梅城镇****100号

投标价(元)

****6776.07

项目负责人

操慧敏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

技术负责人

许国清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地 址

**省****兴大道101****花园2-D#楼2层

投标价(元)

****9689.89

项目负责人

张 群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

技术负责人

杨 敏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地 址

**省****岳路 831号

投标价(元)

****0129.00

项目负责人

邵慧敏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

技术负责人

刘彭南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3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程淑芬,联系电话:153****399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公告.pdf
提示函关于征集违规打招呼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线索的通告8.24.docx
纬五路开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