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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现对6月4日发布的“**区百大物流园涉电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附件2《评分细则》中第5项“价格分”进行补充说明:
序号 | 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5 | 价格分 | 价格分采用在满足比选要求的平均报价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本次报价费率采用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0-20分 |
具体如下:
价格分采用在满足比选要求的平均报价费率为评标基准价。
(1)在此基础上进行偏差率的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0.5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0.3
③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满分20分。
④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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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