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第15次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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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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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

2024年第15次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集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团《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实施办法》规定,****集团部分闲置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者报名。

一、招租信息

****资产招租内容

序号

产权单位

区域

房屋位置

房屋

面积(㎡)

招租底价

备注

性质

(元/㎡/月)

港荣集团

主**

都长街44号2楼左4、5号

写字间

69.3

22.5

港荣集团

主**

民主路126号6楼2/3/5/6号

写字间

54.63

18

港荣集团

主**

民主路126号5楼14号

写字间

18.69

20

港荣集团

主**

北操场9号2幢2-6-1

住房

92.85

8.1

港荣集团

主**

北操场9号1幢3-2-3号

住房

51.27

9

港荣集团

主**

北操场42号1幢1-2-4号

住房

51.27

10

港荣集团

主**

北操场9号2幢3-5-10号

住房

60.9

10

港荣集团

主**

北操场9号2幢1-5-10号

住房

51.27

10

港荣集团

主**

咸熙街70号

门面

24.44

76.5

港荣集团

主**

咸熙街133号

门面

27.65

85

港荣集团

主**

咸熙街66号

门面

22.00

85

港荣集团

主**

咸熙街62号

门面

12.27

85

港荣集团

主**

珠玉街24号

门面

10.06

60

港荣集团

主**

**街50号3楼

写字间

335.19

30

港荣集团

主**

大碑巷17号2幢6楼

住宿

43.00

10

港荣集团

主**

忠孝街76号

门面

22.68

70

港荣集团

主**

衣服街57号

门面

22.47

35

港荣集团

主**

咸熙街137号

门面

22.05

80

港荣集团

主**

咸熙街38.40号

门面

65

93

港荣集团

主**

女学街13号附6-29

住房

37.32

11

港荣集团

主**

女学街13号附5-23号

住房

37.32

12

港荣集团

主**

女学街13号附5-22号

住房

34.56

12

港荣集团

主**

民主路126号4楼11号

住房

19.32

25

港荣集团

主**

小碑巷51号附1号

门面

11.65

75

港荣集团

主**

小碑巷53号3栋5单元1-2号

住房

47.87

12.1

港荣集团

主**

大碑巷39号

门面

11.44

80

港荣集团

**片区

**路3号

门面

24.3

50

港荣集团

**片区

蜀南大道西段21号附19号

门面

26.23

50

港荣集团

**片区

蜀南大道西段21号附21号

门面

37.02

50

港荣集团

**片区

蜀南大道西段21号附28,30号

门面

52.64

45

港荣集团

**片区

蜀南大道西段21号附31-34号3楼

写字间

140.22

25

港荣集团

**片区

蜀南大道西段21号附30-34号2楼

写字间

140.76

27

港荣集团

**片区

蜀南大道西段21号附24-28号二楼

写字间

141.64

30

港荣集团

**片区

蜀南大道西段21号附32号

门面

26.47

50

港荣集团

**片区

新码头街1号附10、11号

门面

71.57

16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装备城A2-3-326

门面

186.69

14.459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装备城A2-3-327

门面

193.24

14.459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河湾苑小区32号附2号

门面

210.14

42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河湾苑小区38号附1、2号

门面

214

40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河湾苑小区18栋1层7、8号(内街门面)

门面

71.71

25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河湾苑小区18栋1层6号(内街门面)

门面

146.92

25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路河湾苑小区48号附1号

门面

91.45

39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路河湾苑小区34号附4号、36号

门面

373.34

40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河湾苑小区95号附3号

门面

76.14

60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长**路西段附二段357号附1号

门面

75

54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竹里香街商业街C-2(4-1-1)

商业

173.15

面议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竹里香街商业街C-2(4-2-1)

商业

178.03

面议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竹里香街商业街C-4(5-1-1)

商业

127.7

面议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竹里香街商业街C-3(8-1-1)

商业

374.12

面议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工作室B-1(16栋)

商业

1679.49

面议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工作室A(17栋)

商业

1547.5

面议

港荣集团

三江新区

竹里香街商业街D(20-3-1)

商业

136.49

面议

注:所有出租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人租赁使用,有意向者进行实地勘查。租赁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地点

**市**区**酒都路中段59****集团****中心线下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2024年7月1日17:00前截止。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bsjjtgs.****.com/)发布。中选结果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报名登记

联系电话:0831-****612

主****片区:唐先生 186****2452

三江新区:吴女士 187****1212

三江新区竹里香街:郑利霞 135****8747

附件:1.资产招租注意事项

2.安全管理责任书

****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

****

资产招租注意事项

为招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招租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竞租者仔细阅读:

一、上述招租资产系经营性国有资产,****作为资产承包人行使对上述资产的出租经营管理权。

二、招租资产包括办公楼、厂房、门面、商业用房,其中厂房、办公楼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门面、厂房等不能有住宿等会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资产租赁后要自行做好相关安全事宜;门面、商业用房如用于经营餐饮的,须符合物业及周边规划,并取得相关主管单位和相邻单位、个人的书面同意,****公司核实同意。

三、所有出租房屋以现状交付(包括周边环境)承租人使用,竞租人若需现场踏勘,我公司工作人员可协助前往。

四、竞租人在竞租前应考虑出租房屋是否适合自身经营项目,承租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自行承担,与我公司无关。

五、上述招租资产不收取转让费,承租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变****公司同意。同时,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资产,承租人若私自转让、转租,我公司将按与其所签租赁合同约定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资产,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

六、上述资产合同到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七、参加竞租的个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公司名义报名的其他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证照(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招租的,应提供授权书)或携带机构代码和单位介绍信。

八、竞租人可只对其中一处租赁房屋进行报价竞租,也可同时对多处或者所有租赁房屋进行报价竞租。竞租者报价不得低于底价。若两名或两名以上竞租人竞租同一资产,则由出价最高者承租。

九、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上述有关事****公司负责解释,有意参加竞租者如有疑问,****公司联系。我公司有权对有关事项进行澄清,澄清事项将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租人。

附件2

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服务区域位于 £商铺/£写字楼/£商场£住宅类资产从事 ,租赁面积为 ㎡。

为了加强此£商铺/£写字楼/£商场£住房(以下简称本单位)及本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乙方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本单位及雇请人员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火警火灾、爆炸、中毒等情形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二、****商铺、写字楼、商场资产的,在合同存续期间,应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乙方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制**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经营。

(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

三、乙方租赁住宅类资产的,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并配合甲方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乙方若违反相关规定造**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对本承租区域的安全设备设施(如:消防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有效。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五、乙方应加强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宜配置1-2个灭火器),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六、乙方进行装修前,必须按合同约定项目装修管理流程向甲方申报(面积超过300㎡的,****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申报审批)。乙方进入装修后,选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防火要求,****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需将消防验收合格资料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

七、乙****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包括:

(一)严禁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二)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三)严禁占用、遮挡、堵塞防火栓。

(四)严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五)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六)禁止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变质物品。

(七)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

(八)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随意加大用电负荷;从事电业、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时,****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

(九)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自行做好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维护,按规定定期检修。

(十一)严禁对承重墙体破拆以及危害相邻方安全的行为。

(十二)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三)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八、甲****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乙方经营场所进行不定期防火安全巡查,对乙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乙方开具的消防问题处理/整改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改过程进行督促。综上,对于乙方拒不整改的,****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甲方予以配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九、乙方违反国家、行业、公司相关安全、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含本责任书内容)或因乙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对甲方经营秩序及名誉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向追求乙方法律责任,涉及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经办人: 或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发布实施版)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故本责任书中的“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主要指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12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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