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教师**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新校区东侧。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1326.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715.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611.1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地下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合同工期:560天,合同总价:2.5亿元。
二、采购人信息
询价人:****教师**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齐媚 152****1535
技术联系人:侯新景 135****4406
地 址: ****新校区东侧院内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玻璃纤维耐碱网格布 | 15mm*15mm,130g/㎡ | m2 | 348255 | |
2 | 外墙腻子 | t | 216 | ||
3 | 挤塑型聚苯乙烯保温隔热板 | 70厚 | m3 | 600 | |
4 | 真石漆专用底漆 | kg | 14380 | ||
5 | 真石漆 | kg | 251500 | ||
6 | 真石罩面漆 | kg | 14380 |
验收要求: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1、外墙腻子符合建筑JG/T157-2009标准。
2、真石漆,符合JG/T24-2018建筑涂料标准。
3、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教师**工程项目经理部工地施工工地。
五、合格的报价人(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
七、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E信通、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进行支付。
2、结算期限: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材料验收合格后当月30个工作日内开始支付第一期结算货款的80%,第二个月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结算货款的80%,以此类推(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剩余15%货款下月付清,待验收全部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5%。(若货款逾期支付,不计利息与损失)。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8:00时
九、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