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自然资告字〔2024〕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宗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米) | 环境 指标 | 亩均 产出 (万元/亩) | 区域能耗指标(万元/tce)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的整 倍数 |
202314-1 | 夏店镇 霍村 | 26667(合40亩) | 工业 | ≥1 | ≥35 | ≤20 | ≤30 | 符合**经开区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 ≥250 | ≥6 | ≥300 | 50 | 1000 | 1000 | 30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以竞买保证金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3日16时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到****203房间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6时(以到达指定账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4年7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时间2024年7月4日10时至2024年7月17日15时(节假日除外)。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在截止时间前可多次报价。
六、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土地成交后,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成交价款必须全部交清。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3、成交价款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开垦费及相关税费。
4、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现状土地条件。
5、土地出让前设有底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3日到****203房间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不休息)。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联系地址:****(开元东街49号)
联 系 人:刘莉霞高嫄
联系电话:0355-****736
收 款 人:****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帐号:200********02431
收款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914********4690004
收款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号:140********800000832
****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