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解决本辖区内单位职工女子托育问题,****计划开办一期2-3周岁之间婴幼儿照护日托服务的公益托育班,以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定社会组织,承接**区职工子女(婴幼儿)托育服务,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服务概况
(一)采购服务名称:
**区职工子女(婴幼儿)托育服务。
(二)服务时间:2024年7月
(三)工作量及经费预算
开办一期**区职工子女(婴幼儿)托育班,招收对象为2-3周岁之间婴幼儿,每班10-15人,服务费用为与当地卫健部门签订的普惠协议价(按实际招生人数结算),承办方报价不得高于普惠价格协议标准,若报名人数未满10人,则取消购买服务。
(四)具体要求
1.承办单位须为在区卫健部门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有独立资格法人证书,具有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承办本**托育资质、能力和经验。
2.服务以婴幼儿照护为主,主要涉及2-3周岁之间婴幼儿营养、卫生保健、生活照顾等生活护理,学习、游戏活动及潜能激发等教育活动,记录幼儿的生活及成长过程,为婴幼儿提供个性化成长方案,同时为父母提供专业的育儿资讯和线上指导,切实解决职工托育问题。
3.能提供安全的场所和必要设施设备,学习、活动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防护、食品餐饮等管理。
4.师资:每班至少配备老师3名,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辅导老师和志愿者。
5.为服务对象购买托育期间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并与职工(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对整个托管工作进行全程化监督,确保安全责任到人。
(五)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托育班实施方案;
3.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实力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
二、询价程序
1.公布方式:****工会公众号
2.公告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市**区水南街480号丽景水岸办公楼C栋4层
2.联系人:黄丽霞,联系电话:180****8577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下午17:30。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