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上莞镇红色广场、文体中心工程

审批
广东-河源-东源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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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投审〔2024〕69号

****关于****广场、文体中心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对****广场、文体中心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和《关于同意上莞镇申报2023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振函〔2023〕146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广场、文体中心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441625-17-01-314348)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文体中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室内篮球场、植草砖铺装(停车位)、透水砖铺装、石材地面铺砖、九连地区**战争形势图(石材地兖)、**红军亭(思源井)、红色文化雕塑、红色文化长廊、星火小品、灯柱、红色小品、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41.19万元(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476.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85万元、预备费用25.77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件2)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同意上莞镇申报2023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振函〔2023〕146号);《关于〈红色广场、文体中心〉概算审核确认函》(委托审核编号:****)。
八、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广场、文体中心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核定表
2.**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4年6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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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