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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荣乌高速威****科技城段工程等项目沥青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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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运输部、****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06-14至2024-06-20 |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投标******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7-04 09:30(**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1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 |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平台发布,并同步推送至**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对应目录中录入项目业绩等信息,对于未完成录入或未按要求录入的项目业绩等信息不予认定。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龙奥北路8号**高速大厦 | |
邮政编码 | 250098 | |
联系人 | 齐先生、候先生 | |
电话 | 0531-****0214、1927 | |
传真 | / |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