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山县环溪垃圾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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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6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垃圾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成先生
6、联系电话:139****418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运营服务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前支付上一季度的运营服务费,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6月14日,完成日期:2025年06月14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
3、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符合考核规则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6-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6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肖赟
委托代理人:廖文敏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9866 电 话:151****5996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市**区董家塅高科园服饰路209****服装厂厂房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结谷门支行
帐 号:190********00006067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13
合同公告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山县环溪垃圾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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