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及配套设施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范围:
中标人****公司(独立法人),负责**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投入、运营及**县县域内部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负责处置****公司及实际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营运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负责**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城乡客运(公交)线路的站****电站、充电桩、候车站牌等附属或配套设施)及营运车辆的投资、采购、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
2.2项目内容:
(一)现有车辆处置:制定原有车辆处置方案报**县城乡客运****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现有从业人员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录用,促进其转岗再就业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其稳定有序退出市场;处置所需资金由中标企业出资。
(二)线路设置、车辆投放:
1、按照城乡主线+镇村辅线网络体系,投入能够满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需求所需车辆,以****社区)客运车辆全覆盖,运营线路(车辆)的具体布局根据群众出行需求、客流量经相关部门、属地乡镇(街道)确定并适时调整;
2、****公司必须投资建立完备的智能监管平台,****中心、运营监管平台、公众服务子平台,搭建城乡客运一体化智能交通系统,****中心,实时监管客运车辆运营动态;投放的车辆必须具备智能化、网联化功能,能够实现实时监控。
(三)站场建设: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内涉及的充电桩建设及运****公司负责,**县城乡客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主要建设任务为:****中心,****中心;首末站(各乡镇街道);城市公交站台;村招呼站;充电站、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根据运营情况按需设置。
原有站场****公司与场站业主签订相关协议取得使用权,征地、拆迁等站场建设所需的所****公司承担。
(四)荣誉创建:****公司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创建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荣誉;
(五)运营及移交:****政府授予本项目的运营期为20年(含2年建设过渡期),****公司在20年(含2年建设过渡期)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公司享有后期运营的同等优先权;****公司未获得后续运营权,其在站场建设投资的用于营运必须****公司与政****公司按评估价格进行转****公司。****公司支付款项后,运营公司退出经营。
(六)过渡阶段的运营:中标单位在正式运营前,原有农村客运线路车辆按原运营模式运营,合同签订后由中标单位协助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确保合同前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和正常运营。中标单位到期移交后,****政府做好合同期后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
2.3项目总投资:约48500.00万元。运营**期间投入约48500.00万元。
2.4服务周期:20年(含2年建设过渡期),从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完成后计算(服务期开始时间为中标后2年内,具体以县城乡****领导小组确定的改革完成日期为准)。
2.5项目地点:**县。
3.1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9年1月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1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
4.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完成资格审查后获取招标文件。
①按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3日8点30至9点00分。
5.2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9点00分(**时间)。
5.3地点:****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
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homePage)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
地址:**市**县中兴北路104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4-****44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纪委****纪检组 135****6146
****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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