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省粮油批发交易****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6月18日15时举行省级储备小麦竞价购销双向(以销竞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以销竞购)竞价交易模式,即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销售和采购。
一、注意事项:
(一)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并按10元/吨递减报价,应价低者成交。
(二)销售标的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同时生成销售和采购两笔合同。采购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销售价格以公告清单公布的价格为准(固定不变)。
(三)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交易规则,谨慎评估市场、政策风险,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交易资格及报名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在年审有效期内,****中心无交易违约记录的企业可报名参与交易。
三、交易标的信息及质量标准
(一)销售出库粮食
1.标的号:SCHXSX2401数量:3000吨,产地:**;品种:小麦;等级:一等。
2.价格:不公示(固定价)。
3.储存地点:****主库区P03-2、P02-2
4.委托方联系方式:陈岗 189****0679
5.出库时间:单个标的大于2000吨的粮食,履约期为成交之日起75天,付款期为45天。
6.卖方需向买方开具货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及时签署《验收确认单》。交易中心在《验收确认单》签署之后将相****银行账户。
对上述标的质量有异议的,可于6月17日18****中心提出看样申请。
(二)采购入库粮食
1.标的号:SCHXSX2401;数量:3000吨;产地要求:**;品种:小麦;等级:二等及以上。
2.起拍价:不公示,本次采购所报价格为到库价。
3.入库时间:出库时间:单个标的大于2000吨的粮食,履约期为成交之日起75天,付款期为45天。
(三)质量标准约定
根据《****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采购的省级储备原粮应为2024年新产硬质冬小麦,不得与春小麦互混,产地为**冬小麦。质量要求如下:
1、经过****交易成功后,在发货前确认中标货位与供货货位是否一致,数量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标质量要求等,并索取当地具有资质的粮食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货位小麦质量检测报告(有CMA认证)。
2、卖方提供净粮到买方库区,买方逐车检验并过筛入库,****防治所按1200吨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查检验和正常质量验收。买方在逐车检验时,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通知卖方进行退货处理。如果杂质、不完善率超标,并且经过过筛清理后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买方可以予以接收入库,卖方承担清杂及筛下物损耗数量和相应的清理费用并等量补库;水分小于等于13.0%,大于等于12.5%扣水,等量补库,大于13.0不予入库;粮食质量分批次验收和整仓验收****监督检验站检验的结果为准,验收不合格,买方将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包括:入库费用、二次搬倒费用和损耗,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费用等),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暂不发货时,由卖方无偿提供粮食储存与保管,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保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3、质量合格后,双方共同派员过磅检斤,核杂减损,以买方库区地磅为准,进行结算。买方不承担路途损耗,双方及时提供真实详细的收货和发货数量。
4、卖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各项指标限值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限值 | 符合标准 |
1 | 容重(g/l) | ≥770 | GB1351-2008二等质量要求或以上 |
2 | 水分(%) | ≤12.5 | GB1351-2008二等质量要求 |
3 | 杂质总量(%) | ≤1.0 | GB1351-2008二等质量要求 |
4 | 杂质(矿物质)(%) | ≤0.5 | GB1351-2008二等质量要求 |
5 | 不完善粒(%) | ≤6.0 | GB1351-2008二等质量要求 |
6 | 色泽、气味 | 正常 | GB1351-2008 |
7 | 硬度指数 | ≥60 | GB1351-2008 |
8 | 面筋吸水量(%) | ≥180 | GB/T 20571-2006 |
9 | 品尝评分值(分) | ≥70 | GB/T 20571-2006 |
10 | 色泽、气味(储存品质) | 正常 | GB/T 20571-2006 |
11 | 铅(以Pb计)mg/kg | ≤0.2 | GB2762-2017 |
12 | 镉(以Cd计mg/kg | ≤0.1 | GB2762-2017 |
13 | 总汞(以Hg计)mg/kg | ≤0.02 | GB2762-2017 |
14 | 总砷(以As计)mg/kg | ≤0.5 | GB2762-2017 |
15 | 黄曲霉毒素B1μg/㎏ | ≤5.0 | GB2762-2017 |
16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μg/kg) | ≤300 | GB2761-2017 |
17 | 玉米赤霉烯酮(μg/kg) | ≤60 | GB2761-2017 |
质量索证要求:所提供的质检报告内容要真实,需提供具有CMA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质检报告内容不符合买方要求的不能参与本次交易。质检报告包含代表数量、生产年份等信息。检测项目按照质量指标7项、储存品质指标3项、食品安全指标7项检测,不得缺项。合同签订后提供收购发票、资金流水等资料,用于证明所发小麦为2024年新收获的**冬小麦。
6、运输方式:3000吨采用散装火车汽车运输方式,送货到****库区院内(**市环**路36号);货物到达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到达指定库区后的卸车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交易方式及交易资格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交易,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交易****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网站(www.****.cn)或(www.****.com)“竞价交易入口→我要卖粮→参加竞价交易→6月18日**省省级储备小麦购销双向(以销竞购)专场”参与交易。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本次《交易公告》及《**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粮食交易规则(试行)》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五、报名所需材料
(****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三)办理会员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
8、企业公章
(四)新注册会员需签署《交易授权书》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交易中心将密钥、CA证书、用户代码、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分类发给会员作为参与交易的资格凭证,属会员的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密钥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六、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采购保证金11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二)销售保证金11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6月18日12****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并到帐。
名 称:**省粮油****公司
账 号:203********100****93011
开 户 行:****银行****营业部
*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如遇问题,****交易中心。
(三)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向买卖双方收取。
(四)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卖方可在交易会结****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将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并处置利息。
(五)竞价成交后,交易中心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1‰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从双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七、交割
(一)轮出交割
1、****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库内装车后(散装)交货价格,不含包装物。买方自带包装物及封口线,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货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提货数量以承储方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方仓库内进行检斤检质。本场交易不执行水杂减量。
2、本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已由承储库提供质检报告及样品,但竞买人须在竞价交易前,****中心开具看样单,与承储企业联系后到仓库看样及提取样品。标的质量以库点实物质量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后未看样而参与竞价交易,视同对标的物质量无异议。
3、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卖方接到《出库通知单》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核对,查验《出库通知单》的真实性,方可出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须填写电子或纸质《验收确认单》并盖章。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中心送达书面异议的,视同出库完毕且验收无异议。
(二)轮入交割
1、****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发货至买方存粮点交货价格;成交后,买方可派人至卖方发货地监督发货,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发货数量以买方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收货时进行检斤检质。
2、交割过程中,由买方出具《入库通知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卖方接到《入库通知单》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核对,查验《入库通知单》的真实性,方可发货。买卖双方对已接收的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线上填写《验收确认单》并盖章。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
八、违约处理
销售合同、采购合同违约按照《**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及本期《交易公告》的规定处理。
九、其他
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买卖双方参与交易,即视为知晓并遵守《**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及本期《交易公告》的规定。
联系电话: 马志鹏 李星辰 李伟超
电 话:0971-****779、189****3350
传 真:0971-****779、097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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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