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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和《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7〕43号)要求,**县****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县****公司大湾东岔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将审查通过的“三合一方案”文本和专家评审意见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矿管股联系,联系电话:0936-****819,通讯地址:**省**市**县北大路统办二号楼419室,邮政编码:734100
附件:1.**县****公司大湾东岔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文本 及评审意见书
2.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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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