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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告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com/s/1su0dxkjfdiDkgI2L51OeEgpwd=fv64
提取码:fv64
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信地址:**省**市**-****园区
联系人:蔡君
联系电话:138****0695
四、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通信地址:**省**市**区东华一路47****广场4栋711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2****2867
电子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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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