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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84MA1Q35TM76 | 建设单位法人:刘德明 |
刘德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三厂街道鑫业路77号 |
****年产2100万件铝镁合金精密成形汽车零部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三厂街道鑫业路77号 |
经度:121.26265 纬度: 31.8947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7-19 |
海审批书复〔201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20 |
6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84MA1Q35TM7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84MA1Q35TM76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3-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318KH0Sc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2100万件铝镁合金精密成形汽车零部件(配套表面处理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3条、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线1条、皮膜皂化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水性烤漆生产线1条、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1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100万件铝镁合金精密成形汽车零部件(一期配套表面处理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 |
表面处理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线1条、皮膜皂化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水性烤漆生产线1条、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1条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冷锻工艺:切割-退火-皮膜皂化-冲压-淬火-CNC加工-打磨/研磨-喷砂/抛光-拉丝-表面处理(表面处理生产线有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水性烤漆生产线、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本项目工件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表面处理生产线。)温锻工艺:切割-加温-冲压-淬火-CNC加工-打磨/研磨-喷砂/抛光-拉丝-表面处理(表面处理生产线有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水性烤漆生产线、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本项目工件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表面处理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冷锻工艺:切割-退火-皮膜皂化(暂时委外加工)-冲压-淬火(暂时委外加工)-CNC加工-打磨/研磨-喷砂/抛光-拉丝-表面处理(表面处理生产线有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水性烤漆生产线、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本项目工件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表面处理生产线,目前项目只建有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其余表面处理暂时均委外加工。)温锻工艺:切割-加温-冲压-淬火(暂时委外加工)-CNC加工-打磨/研磨-喷砂/抛光-拉丝-表面处理(表面处理生产线有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水性烤漆生产线、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本项目工件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表面处理生产线,目前项目只建有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其余表面处理暂时均委外加工。) |
表面处理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线1条、皮膜皂化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水性烤漆生产线1条、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1条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气处理:二级喷淋塔8套;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布袋除尘器2套;水膜除尘器1套。废水处理:300t/d污水处理站1座和30t/d化粪池1座。噪声:隔声、减振措施。固废:一般固废存放间(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300m2)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二级喷淋塔2套;布袋除尘器2套;水膜除尘器1套。废水处理:300t/d污水处理站1座和30t/d化粪池1座。噪声:隔声、减振措施。固废:一般固废存放间(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55m2) |
表面处理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手动打样阳极氧化线1条、皮膜皂化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水性烤漆生产线1条、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1条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1.5 | 8.5249 | 0 | 0 | 1.5 | 1.5 | |
0 | 1.32 | 29.826 | 0 | 0 | 1.32 | 1.32 | |
0 | 0.1935 | 0.1728 | 0 | 0 | 0.194 | 0.194 | |
0 | 0.006 | 0.4498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318 | 4 | 0 | 0 | 0.318 | 0.31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491 | 0 | 0 | 0 | 0 | / |
0 | 0.0776 | 0.5079 | 0 | 0 | 0.078 | 0.078 | / |
0 | 0 | 0.2225 | 0 | 0 | 0 | 0 | / |
含镍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池+“RO反渗透回收+离子交换” | 生产回用水质要求 | 含镍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池+“RO反渗透回收+离子交换” | 4次/天,连续2天 | ||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池 | / |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池 | 4次/天,连续2天 | ||
污水处理站1座(混凝沉淀+超滤膜+活性炭过滤)+化粪池1座 | ******公司接管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 | 污水处理站1座(混凝沉淀+超滤膜+活性炭过滤)+化粪池1座 | 4次/天,连续2天 |
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套水膜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 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套水膜除尘器 | 3次/天,连续2天 | ||
二级水膜吸收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基准排风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中表6相应标准 | 二级水膜吸收塔 | 3次/天,连续2天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 2天×(昼间)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金刚砂、废砂带、废磨料、喷砂收集尘、水膜除尘渣、脱脂废液、含酸废液、含碱废液、亚光废液、着色废液、表面处理槽渣、着色槽渣、封孔槽渣、含镍污泥、废RO膜、废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废滤芯、废机油、化学品原料废包装、生活垃圾。 其中废边角料、废金刚砂、废砂带、****公司回收处理;脱脂废液、含酸废液、含碱废液、亚光废液、着色废液、表面处理槽渣、着色槽渣、封孔槽渣、含镍污泥、废RO膜、废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废滤芯、废机油、化学品原料废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光大绿色危废****公司);喷砂收集尘、水膜除尘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你公司应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防范措施,严格按环境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相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强化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 (1)企业一般固废堆场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进行了设置,一般固废堆场设置有50m2; (2)危废固废暂存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废固废暂存间设置有55m2。 (3)全厂配备视频监控。 (4)根据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需要,配备了消防、堵漏、通讯、交通、工具、应急照明、防护、急救等各类所需的应急抢险装备器材。建立健全了厂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物资、设备性能完好,随时备用。加强了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 (5)配备完善了的厂区的应急队伍,做好了人员分工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演练。并与周边企业建立良好的应急互助关系,在较大事故发生后,可相互支援。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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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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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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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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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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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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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