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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北城新区沂蒙路颐高**街B-1605
成交金额:2400.00, 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四)成交标的明细
巡察审计项目 | (一)受聘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第8号令《中华人民**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实施审计,对所承担的工作及质量负责。 (二)受聘人员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分工进行审计,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取证,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 (三)受聘人员不得将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外泄。若受聘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的关系,受聘人员应当向甲方提出回避。 (四)审计项目完成后,受聘人员要将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使用科室。不得将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的方面。 | 1 | 项 | 2400.00 | 是 |
采购单位:****
2024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