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2021年第3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审批
四川-泸州-江阳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项目详情
****关于**市2021年第3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17:35:15

泸江府地布〔2023〕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以及《****政府关于**市2021年第3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精神,现将**市2021年第3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用地名称:**市2021年第31批次建设用地。

****机关:****政府。

(三)批准文号:****。

(四)批准时间:2022年4月6日。

(五)批准用途: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街道、茜草街道、**街道共3个街道9****社区)26****社区集体土地13.1332公顷。其****社区第1村民小组3.4006公顷、第3村民小组0.1780公顷、第12村民小组1.0670公顷,肖湾村第9村民小组0.9656公顷,杨桥社区第1村民小组0.8635公顷、第2村民小组1.0197公顷、第4村民小组1.6016公顷、第5村民小组1.4811公顷、第6村民小组0.2741公顷、第7村民小组0.6304公顷、第9村民小组0.1605公顷、社区集体0.1517公顷;****社区****小组0.0006公顷,****小组0.0313公顷、****小组0.0034公顷、****小组0.0847公顷,卫****小组0.0398公顷、社区集体0.1483公顷,****小组0.0304公顷、****小组0.0012公顷、****小组0.0298公顷;****社区第5村民小组0.2634公顷、第7村民小组0.2400公顷、第9村民小组0.1661公顷、社区集体0.2113公顷,云庆村15组0.088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布〔2020〕67号)执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26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

被征地人员和房屋安置:按《****政府关于印发**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障

本项目涉及需要进行社会养老保障安置的,按《****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保障厅 ****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办公室关****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1〕18号)、《****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保障厅****财政厅******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21〕6号)执行。

六、征收时间及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已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扰。

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

2023年10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