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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06-13 09:3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6-13 09:30:00 |
RRGG13 | 原料.其他原料.辅料.炭化稻壳 | 原料.其他原料.辅料.炭化稻壳 | 无 | 300 | 吨 | 2024-07-10 00:00:00 |
一、交货地址:****市**区临钢路1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避免使用公****园区、宾馆等提供的WLAN);不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视为串通投标。 2. 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投标人本次投标作废,****公司的采购项目,其投标保证金在2万元(含)以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2万元以上的,扣除2万元,且超过2万元部分再按10%扣除。 3.中标后弃标的,第一次出现该行为的,暂停供应商该项目投标资格6个月,在日常供应商评价中一次性扣减20分;再次出现弃标行为的,直接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 4. 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报价)文件的,2****公司的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属于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单次扣除5000元履约保证金。 5. 被****公司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禁止期满后处罚自动解除。 6.报名供应商非采购人碳化稻壳入围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缴纳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作为当期合同履约担保金,同时起到质量保证金作用,碳化稻壳业务**期限内履约担保金不再另行缴纳;**期内履约良好,可直接成为采购人碳化稻壳入围供应商;双方**终止或供应商主动退出,期间所签订合同项下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双方无异议,供应商出具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手续后,采购人90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人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分行 收款人:****集团****公司 账 号:156********040990 缴纳履约担保务必明确项目名称“碳化稻壳采购项目” 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合理核价、报价,并对提交的报价承担相关责任,有不明或有异议的地方,及时与技术、商务咨询联系。 技术、商务、网站技术咨询: 序号 业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技术咨询 李先生 0633-****081 2 商务咨询 罗先生 0633-****590 3 网站技术咨询 0531-****6687/0633-****020 4 监督电话 宿女士 0633-****929四、技术条款:
本次招标招标人(以下简称买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合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料编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金额: 物料编码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元/吨) 金额(含税,元) RRGG13 炭化稻壳 见第二条 吨 3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注:⑴、上述价格包括材料、包装、运输、服务、13%增值税等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⑵、合同量≤200吨的,送货量偏差不得超过合同量的±10%;合同量200-500(含)吨的,送货量偏差不得超过合同量的±5%;合同量>500吨的,送货量偏差不得超过合同量的±3%,不计途耗和磅差。⑶、买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变化对本合同数量作出相应调整,卖方须服从买方安排。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固定C 容重 H2O 炭化稻壳 ≥33% ≤0.18g/cm3 ≤5.0% 第三条 加减价规则及罚则 ①固定碳:以33.0%为基准。每降低0.01%,降价0.1元/吨;当固定碳<28.0%时,以33.0%为基准,每降低0.01%,降价0.5元/吨。 ②容重:以0.18 g/cm3为基准。每升高0.01 g/cm3,降价20元/吨;当容重>0.22g/cm3时,以0.18 g/cm3为基准,每增加0.01 g/cm3,降价50元/吨。 ③水分:以5.0%为基准。每升高0.1%,降价1元/吨,当水分>8.0%时,以5.0%为基准,每增加0.1%,降价5元/吨。 最终结算价格低于0元/吨时,按0元/吨结算。 如因卖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买方生产的,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相应考核,造成较大生产事故的,买方有权根据损失额向卖方提出索赔。 第四条 交货时间:卖方应于2024年*月*日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如因卖方送货不及时影响买方生产,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考核,造成生产事故的,买方有权根据损失额向卖方提出索赔。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采购人现有碳化稻壳入围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报价。 2、****中心的碳化稻壳合格**供应商(提供业绩证明)可直接参与报价。 3、****易购****集团招标采购与拍卖管理信息平台(http://bams.****.com)合格供应商。 4、投标人不符合资质1或2条件之一的,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为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碳化稻壳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书面有效的授权代理协议或**协议。 (2)、投标人须持有2020年以来碳化稻壳供货业绩至少1项(业绩数量不低于100吨)。 (3)、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七、资质要求:
未公布 | 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