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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县**12000头****园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12000头****园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四合乡永合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16.2m2,建设牛舍22栋,挤奶厅2栋;饲料区建设青贮窖5栋,精料库1栋,干草库2栋;无害化处理区包括固液分离间1座、好氧发酵间1座、氧化塘6座;生活区包括综合楼、食堂、宿舍、门卫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计277212.56m2。本项目年存栏奶牛12000头,其中成母牛7200头,后备牛4800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