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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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龙林中街5号2栋101房(部位:101-103房)

中标(成交)金额:叁仟伍佰捌拾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51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应急照明系统

成至

TK300-D

1482台

24160.00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锦华,周基群,戈京辉,王莲,李霞,殷平友,郑思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为:22802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北路与**路交****中心713-716室,联系电话:0551-****843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项目第4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包公街道**路509号

联系方式:0551-****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路与**路交****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0551-****8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鹏

电话:180****5139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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