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湖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三次采购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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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现就“绿岛湖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阶段,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政府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岛湖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

2.项目基本需求:详见附件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医用氧(液态氧、气态氧)。

(2)如投标人为代销商,须提供与受委托生产厂家的**协议。

(3)投标人必须持有国****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必须有注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f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可不局限于我院提供的基本需求,可****医院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8)提交2019年1月1日之后同类项目业绩。

(9)提交相关资格要求文件。

四、联系事项:

1、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需求中如有不详之处,****采购办林先生,后勤管理科刘女士,电话:0757-****2803或0757-****2027。

五、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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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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