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封存酒水和纪念品钢笔物资再次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6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件)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
1 | 一批封存酒水和纪念品钢笔 | 13项(490件) | 144900 | 50000 | ||||||
标的情况 | 封存酒水主要为茅台、五粮液等各种品牌的酒类,购置时间为2012年-2019年间,封存时间为2021年12月和2022年5月,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 标的物数量、规格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看标的,慎重做出竞买决定,否则视为清楚、接受标的物存在及以后可能存在的未知情况。 2、 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及能否正常使用不影响成交及价格、资产按现有数量交接,****交易所不对酒水的真伪性、跑酒现象等质量问题负责。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某单位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党委会决策决议 | |||||||||
行为批准或 |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物资拆封、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物品破损、物资毁损等相关问题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5、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5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封存酒水主要为茅台、五粮液等各种品牌的酒类,购置时间为2012年-2019年间,封存时间为2021年12月和2022年5月,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