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会昌县硒牛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昌县坪坑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HD2024-HC-ZG001)的公开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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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省******县坪****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受****的委托,对**县坪****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23年06月08日发布在**县人民网的公开招标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项目概况:**县坪****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09点30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坪****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贰亿壹仟陆佰零壹万陆仟壹佰元整(21601.61万元)

最高限价:贰亿壹仟陆佰零壹万陆仟壹佰元整(21601.61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县坪****基地建设项目(国内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期限:180个日历天。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08:30至2024年06月20日17:30

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

售价:0.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和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会****超市旁4楼)届时请投标人的响应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6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3、付款方法:签订施工合同后3天内,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预付款,待建设项目人员组织及材料到场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建设工作量完成 70%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的 3%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4、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

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5.因系统****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此更改公开招标公告为《公开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开招标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开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开招标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

地址:**省**市**县文武坝镇小坝安置区A区17栋6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2****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地址:会****超市旁4楼

电话:0797-****630

邮箱:****@163.com

联系人:李雪芹

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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