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龙尾山至浈阳大桥段河道清淤工程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北**流**龙尾山至浈阳大桥段河道清淤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流**龙尾山至浈阳大桥段河道清淤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北**流**龙尾山至浈阳大桥段河道清淤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省**市 | ||
资金来源 | 由招标人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招标人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北**流**龙尾山至浈阳大桥段河道进行浅点清淤,清淤范围河道总长约 20.70km,清淤河长 11.56km,其中河道 7 处(河长 11.36km)和临时停泊点9 处(河长 1.72km)。河道清淤挖深至高程 20.32m;临时停泊点清淤挖深至高程 19.82m;清淤开挖总工程量为 188.79 万 m3,清淤物中主要成分为河砂、河卵石及少量淤泥。承包人需对清淤物进行筛分,并将筛分后的砂石料装船,其中河砂达到建设用砂标准,含泥量不超1%,河卵石含泥量不超5%;建议承包人采用链斗式工程船施工,如采用其他船型需招标人同意。 | ||
招标内容 |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北**流**龙尾山至浈阳大桥段河道进行浅点清淤,清淤范围河道总长约 20.70km,清淤河长 11.56km,其中河道 7 处(河长 11.36km)和临时停泊点9 处(河长 1.72km)。河道清淤挖深至高程 20.32m;临时停泊点清淤挖深至高程 19.82m;清淤开挖总工程量为 188.79 万 m3,清淤物中主要成分为河砂、河卵石及少量淤泥。承包人需对清淤物进行筛分,并将筛分后的砂石料装船,其中河砂达到建设用砂标准,含泥量不超1%,河卵石含泥量不超5%;建议承包人采用链斗式工程船施工,如采用其他船型需招标人同意。 (3)招标控制价:****0239.97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562242.16元)。 | ||
工期(交货期) | 54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239.9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踏勘现场:本项目需要踏勘现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6-17 14: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8 10: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8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7-08 10:30:00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开标大厅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洲心街道静福路23****中心一号楼2层、3层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63-****769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商务中心2号楼2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龙小龙 | 联系电话 | 181****7530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63-****973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