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
二、招标工程名称:**县清源镇首阳路(东段北侧)棚户区改造渭水人家住宅小区(B区)建设项目
三、招标工程地点:**县清源镇首阳路东段北侧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室外钢结构花架、凉亭,车库玻璃雨棚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质量要求
1、按照招标人技术交底、招标人关于本工程的质量约定、标准化施工要求执行,施工时实行样板引路,先做样板,符合公司或项目部要求的固化标准后方可施工。
2、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国家和有关行业版本升级,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投标报价及承包方式
1、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投标人所填报的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与该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工序和工作内容所需费用,以及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要求的一切费用,即包含施工现场隐含的内容,但施工中必须发生的一切所需费用。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包括所有试验检测资料及技术资料。
七、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公司验收、结算后支付至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金。
1、质量保证金期限: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一般为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质量保证金期限计算方法:
(1)对于基坑开挖、支护、井桩工程;基础、主体的钢筋、模板、砼工程等按****监督站验收合格后,经营部在本年度年底对该工程结算后的时间点为质保期的起始时间;
(2)装饰装修、水、电、暖、消防、智能化、外保温及涂料、防水、门窗、园林景观、室****监督站竣工验收通过后,经营部在本年度年底工程结算后的时间点为质保期的起始时间;
(3)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的发包人要求时间执行;
(4)对于公建项目,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发包人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承包人在投标时承诺质保期起始时间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过3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八、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为在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招标工作,若有违反本规定,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按废标处理,****公司今后的招标活动。
3、参加招标的投标人,需在现场提交自己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4、若投标人中标,并且和甲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承包人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购买工伤保险。
5、对招标文件有不清之处,请于187****6320联系,需踏勘现场请自行踏勘,联系人李经理138****9028,投标人在踏勘现场期间应严格遵守现场单位的管理制度并注意现场考察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踏勘时出现人身及财产损伤,我公司概不负责。
6、投标人必须严谨、细致的研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若投标人中标后因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劳务合同不清或者不理解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报名、提交报价的说明
1、将报名材料: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有效证件(PDF格式)、投标报名表,发至公司邮箱****@126.com。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7:00。
2、第一次报价需要提前统计,最迟递交时间:2024年6月20日17:00。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8:30,正立公司三楼会议室(**市安****公司)。迟到者将拒绝进场投标。
4、报名联系人:180****0800。
5、投标文件及第一次报价递交联系人:王工180****2268。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报价、现场竞价、最终报价等环节来评审,最终按照合理低价中标的形式来确定中标单位。
2、集团公司监督电话:180****0800
附件:1. 投标报名表.xlsx
2. 渭水人家室外钢结构.xlsx
3. 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