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龙港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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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4-0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807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500吨/年34%的敌稗乳油制剂项目

******公司

****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英嘉****公司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GMA及异氰酸酯系列车间烘干厂房,拆除原吡唑醇生产线烘干厂房内烘干设备及管线,建设一条敌稗乳油制剂生产线,年产500吨34%的敌稗乳油制剂,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3%。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

(1)敌稗乳油生产线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排入GMA及异氰酸酯系列产品车间现有尾气吸收装置,采用“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2)1#危废贮存库与2#危废贮存库的废气收集后一并依托现有“二级冷凝+二级碱洗+一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12)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各项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

3.废水:尾气吸收装置排水、真空机组水槽排水及初期雨水一并排****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葫****公司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废包装桶/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1#、2#危废贮存库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