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高峰路47号永华行3层055号(GXCQJY24-398-4)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附件 暂无数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2、承租方以公开竞租方式取得租赁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为1-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第一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一年后租金单价逐年递5%,以招租清单为准(含装修免租期,如有),签约合同租赁期满3年,有1个月装修免租期;不满3年的没有装修免租期(过道、楼梯间无装修期)。计租时间以出租方实际将房屋腾空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移交单》。 房屋移交时间**的,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租金按月支付,按先交费后租用原则,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缴纳第一个月(按日计算租金)和次月的租金,每月最后一日前,预交下个月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或不足额缴纳租金的,从次月的第5日起,开始计收所欠租金的违约金。连续两个月不足额缴纳月应缴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房屋,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维修)保证金中抵扣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所欠租金的违约金等费用,并不予退还扣除后所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维修)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所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所欠费用。上述面积仅供参考,成交月租金金额不因面积的变化增加或调减。

4、在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一次性缴纳水电保证金和消防保证金。消防保证金按以下标准收取:承租面积在100㎡以下按500.00元/间计收,面积在100㎡以上(含100㎡)按1,000.00元/间计收,面积在1000㎡-3000㎡(含3000㎡)为2000元,承租总面积达3000㎡以上为5000元;水电保证金按以下标准收取:一般经营业态的500.00元/间(如一般经营业态所用是380V(三相用电),则水电保证金为3,000.00元/间),****网吧及KTV、发廊、餐饮等的3,000.00元/间。

5、租赁期内,承租方没有转租、转让、转借的权利。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的,经出租方查实,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承租方承租房屋。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作为违约金。因上述违约行为与第三方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关于房屋装修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出具装饰装修承诺书方可开工。装饰装修承诺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租方装饰装修须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装饰装修保证金收取标准为:(1)非住宅建筑面积100㎡以下(含),按50.00元/㎡收取;非住宅建筑面积100㎡以上,500㎡以内(含),按40.00元/㎡收取;非住宅建筑面积500㎡以上,1000㎡以内(含)按30.00元/㎡收取;非住宅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按20.00元/㎡收取;非住宅每套每次保证金收取额最低不得低于2,000.00元。装饰装修竣工后,经出租方检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凭承租方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的票据原件,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7、承租方必须一次性安装烟感探测器,自行配备消防器材,使用天然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商铺内严禁住人。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主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有改变用途的,承租方负责恢复,同时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9、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承租房屋在消防安全、工商、税务、市政等所有与经营行为有关的手续,尤其是特种行业的须取得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及经营。

10、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而发生房****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为依据),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及时搬迁,逾期不搬的,属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退回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11、意向承****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联系电话:0771-****982。

12、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3、****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762。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区高峰路47号永华行3层055号(GXCQJY24-398-4)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挂牌截止日期
**区高峰路47号永华行3层055号(GXCQJY24-398-4)
****248.53元/月
月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2024-06-14
不涉及2024-06-20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76514
二、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248.53元/月
分期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相当于租赁合同3个月租金的数额。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提前或违约解除合同的行为,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不予退回,解除合同后仍需补交装修免租期租金。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6、标的状况确认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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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2、承租方以公开竞租方式取得租赁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为1-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第一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一年后租金单价逐年递5%,以招租清单为准(含装修免租期,如有),签约合同租赁期满3年,有1个月装修免租期;不满3年的没有装修免租期(过道、楼梯间无装修期)。计租时间以出租方实际将房屋腾空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移交单》。 房屋移交时间**的,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租金按月支付,按先交费后租用原则,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缴纳第一个月(按日计算租金)和次月的租金,每月最后一日前,预交下个月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或不足额缴纳租金的,从次月的第5日起,开始计收所欠租金的违约金。连续两个月不足额缴纳月应缴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房屋,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维修)保证金中抵扣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所欠租金的违约金等费用,并不予退还扣除后所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维修)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所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所欠费用。上述面积仅供参考,成交月租金金额不因面积的变化增加或调减。

4、在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一次性缴纳水电保证金和消防保证金。消防保证金按以下标准收取:承租面积在100㎡以下按500.00元/间计收,面积在100㎡以上(含100㎡)按1,000.00元/间计收,面积在1000㎡-3000㎡(含3000㎡)为2000元,承租总面积达3000㎡以上为5000元;水电保证金按以下标准收取:一般经营业态的500.00元/间(如一般经营业态所用是380V(三相用电),则水电保证金为3,000.00元/间),****网吧及KTV、发廊、餐饮等的3,000.00元/间。

5、租赁期内,承租方没有转租、转让、转借的权利。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的,经出租方查实,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承租方承租房屋。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作为违约金。因上述违约行为与第三方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关于房屋装修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出具装饰装修承诺书方可开工。装饰装修承诺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租方装饰装修须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装饰装修保证金收取标准为:(1)非住宅建筑面积100㎡以下(含),按50.00元/㎡收取;非住宅建筑面积100㎡以上,500㎡以内(含),按40.00元/㎡收取;非住宅建筑面积500㎡以上,1000㎡以内(含)按30.00元/㎡收取;非住宅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按20.00元/㎡收取;非住宅每套每次保证金收取额最低不得低于2,000.00元。装饰装修竣工后,经出租方检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凭承租方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的票据原件,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7、承租方必须一次性安装烟感探测器,自行配备消防器材,使用天然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商铺内严禁住人。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主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有改变用途的,承租方负责恢复,同时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9、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承租房屋在消防安全、工商、税务、市政等所有与经营行为有关的手续,尤其是特种行业的须取得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及经营。

10、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而发生房****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为依据),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及时搬迁,逾期不搬的,属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退回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11、意向承****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联系电话:0771-****982。

12、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3、****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762。

0.1万元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4-06-20 17: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交易所****公司
中信银行**凤岭支行
811********00137793

1、承租****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附件1:租赁合同2024(直管公房).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附件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4-398.docx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附件3:承诺书24-398.docx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附件4:标的状况确认书 24-398.docx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网络竞价
四、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李女士0771-****327
李女士193****7709
五、交易须知
六、风险提示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附件1:租赁合同2024(直管公房).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附件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4-398.docx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附件3:承诺书24-398.docx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附件4:标的状况确认书 24-398.docx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18
招标公告
兴宁区高峰路47号永华行3层055号(GXCQJY24-398-4)招租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