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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县农业基础设施项****加工中心)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嘉和****公司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说 明 | **县农业基础设施项****加工中心)位于**市**县洪井镇停河铺村农业产业园内,项目占地面积为3.4694hm2。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动用土石方总量4.96万m3,项目整体挖填平衡无弃方。按要求应编制水土保持报告表。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及《****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现对“**县农业基础设施项****加工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8日-7月1日)。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