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区快检室食品安全快检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市**区快检室食品安全快检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96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2024年**市**区快检室食品安全快检服务 |
服务范围: | 在**市**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外包业务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辖区内 36 个快检室日常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含临时重大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快检服务)。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按照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办法、文件等要求,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快检工作,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数据上传,并接受监督检查。快检工作体现科学、客观原则,检测结果和结论客观、公正,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快检专职人员进行培训,自备符合检测功能要求相应快检试剂、耗材,负责现场采样、现场快检、现场服务、数据报送、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 210 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的工作要求。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党爱林,张其梅,武秉亚,施正环,于蕾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玖拾玖元整(¥1449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20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72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市蜀****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234。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市**区快检室食品安全快检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5楼502室
联系方式:0551-****3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7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