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发文日期2024-06-12 |
**** | 文 号鄂自然资函〔2024〕313号 |
土地 | 有 效 性有效 |
****政府: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部关于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498号)转发给你县,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部关于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498号)
****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