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4〕84号
关于****社区农房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关于****社区农房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提升镇街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金渡宜居卫生村打下基础,我局同意实施****社区农房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社区。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外立面改造白色涂料墙面8755.99米、灰色涂料墙面594.08平方米、屋面瓦面喷漆154.50平方米、沥青路面铺设5152平方米、道路和停车位划线以及**广告牌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36.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社区自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和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