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产业类型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G(2024)10号 | 阳和东部片区B-12-1-1地块 | 71015.97(合106.52亩)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12 |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5% | \ | 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 二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 | 汽车制造业 | 50年 | 1675 | 1675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管理委员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竞买申请人若****公司,竞得土地后需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1.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建设项目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建成并投产;
(2)项目在投产后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46万元/亩;
(3)投资强度不低于437.9万元/亩;
(4)项目投产后,产值强度不低于1147万元/亩;
(5)容积率须不大于 2.0 且不小于 1.12;建筑系数不小于56%;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能耗标准:低于国家行业能耗标准;
2. 标准厂房项目竞得人承诺50%以上的标准厂房面积自主招商,且招商主导产业属于国家、自治区及本市优先发展产业。
3.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管理委员**步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8日起从****网站(网址:lz.****.cn)、****储备中心网站(网址:lztc.****.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8日,****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8日16时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交易中心(****市**路13****中心北楼7楼);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0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路13****中心北楼7楼
联系电话:0772-****950、0772-****271 ****储备中心)
0772-****056 (********分局)
****
2024年6月18日